TBN CC #: 4676004
公佈日期 : 2023/11/15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採購案號 : L0212P2082S
採購名稱 : 「112~114年宜蘭線、北迴線隧道安全檢測及改善規劃設計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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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434013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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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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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2P2082S
採購名稱:「112~114年宜蘭線、北迴線隧道安全檢測及改善規劃設計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宜蘭工務段黃先生03-9331203#311/材料處薛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4903
傳真號碼:(02)233132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09/01
截止收件日期:2023/10/03
開標日期:2023/10/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9,676,004 元
Email:0084506@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國廠商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或水土保持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或水土保持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2.外國廠商: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惟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或技師公會會員證資料得於得標後檢附。
附加說明 :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接到機關通知次日起開工,總工期450工作天內,各分項工作按下列規定工期獨立分開計算:
1.服務實施計畫書:開工日之次日起30工作天內提送。
2.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接到機關通知次日起150工作天內(現場檢測工作依可封鎖斷電天計算,完成現場工作後依契約規定工作天計算)完成隧道初步調查並提送期中報告。
3.期中報告核定後接到機關通知次日起230工作天內(現場檢測工作依可封鎖斷電天計算,完成現場工作後依契約規定工作天計算)完成隧道詳細檢監測暨安全評估階段並提送期末報告。
4.期末報告報告核定後接到機關通知次日起40工作天內,向機關提送「隧道加固補強暨排水改善建議方案及標準圖說」。
(二)計畫及各期報告修正時間:
1.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接到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0工作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各為10工作天。
2.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廠商接到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0工作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各為10工作天。
3.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工作天內辦理完成;如有不可歸咎於廠商情事致不能如期交者,廠商需提送書面文件敘述理由,由雙方協議延長交付期限等事項。
(三)每階段審查後退還修正依機關通知期限為準,機關通知方式得為書面、會議決議、電話通知、電子郵件傳送與通訊應用(包含簡訊、軟體等)皆屬之﹔另計畫書、報告書及標準圖說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逾2次者視同逾期並依契約規定罰款。
(四)本履約期限每逾期1日扣該階段服務費用千分之一之違約金以20%為上限後解除契約。
(五)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六)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七)遇有下列情事時不列入工期:
1.各階段成果提送日期之次日起為審查開始日,至廠商接獲機關通知修正或核定日止。
2.該部分成果由機關提送上級機關審查至廠商接獲機關通知修正或核定所花費之期間。
3.其他非可歸責廠商之責之情況(須自行舉證及機關審核同意)。
2、履約地點:宜蘭工務段轄內各車站間契約隧道(新北市瑞芳區、雙溪區、貢寮區及宜蘭縣頭城鎮、蘇澳鎮、南澳鄉)。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宜蘭工務段黃先生/聯絡電話:03-9331203#311
4、本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接到機關通知次日起開工,總工期450工作天內,各分項工作按下列規定工期獨立分開計算:
1.服務實施計畫書:開工日之次日起30工作天內提送。
2.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接到機關通知次日起150工作天內(現場檢測工作依可封鎖斷電天計算,完成現場工作後依契約規定工作天計算)完成隧道初步調查並提送期中報告。
3.期中報告核定後接到機關通知次日起230工作天內(現場檢測工作依可封鎖斷電天計算,完成現場工作後依契約規定工作天計算)完成隧道詳細檢監測暨安全評估階段並提送期末報告。
4.期末報告報告核定後接到機關通知次日起40工作天內,向機關提送「隧道加固補強暨排水改善建議方案及標準圖說」。
(二)計畫及各期報告修正時間:
1.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接到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0工作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各為10工作天。
2.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廠商接到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10工作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各為10工作天。
3.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工作天內辦理完成;如有不可歸咎於廠商情事致不能如期交者,廠商需提送書面文件敘述理由,由雙方協議延長交付期限等事項。
(三)每階段審查後退還修正依機關通知期限為準,機關通知方式得為書面、會議決議、電話通知、電子郵件傳送與通訊應用(包含簡訊、軟體等)皆屬之﹔另計畫書、報告書及標準圖說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逾2次者視同逾期並依契約規定罰款。
(四)本履約期限每逾期1日扣該階段服務費用千分之一之違約金以20%為上限後解除契約。
(五)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六)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七)遇有下列情事時不列入工期:
1.各階段成果提送日期之次日起為審查開始日,至廠商接獲機關通知修正或核定日止。
2.該部分成果由機關提送上級機關審查至廠商接獲機關通知修正或核定所花費之期間。
3.其他非可歸責廠商之責之情況(須自行舉證及機關審核同意)。
2、履約地點:宜蘭工務段轄內各車站間契約隧道(新北市瑞芳區、雙溪區、貢寮區及宜蘭縣頭城鎮、蘇澳鎮、南澳鄉)。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宜蘭工務段黃先生/聯絡電話:03-9331203#311
4、本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