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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75626
公佈日期 : 2023/11/15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採購案號 : 112-0100-0202-0000-0052
採購名稱 : 南區工程處台東工務所配合社宅興建借用房舍裝修工程門窗設施修繕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035434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0100-0202-0000-0052
採購名稱:南區工程處台東工務所配合社宅興建借用房舍裝修工程門窗設施修繕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文香
連絡人電話:(07)2212425#236
傳真號碼:(07)216029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0/27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07
開標日期:2023/1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10,692 元
Email:s1wendy@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內政部登記合格室內裝修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12年10月27日至112年11月7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分署7樓秘書室出納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工務職安科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100元,郵資35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它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通知廠商於規定期限(30分鐘)內,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於開標現場提出說明。投標廠商未在現場者,當場以標單封上之聯絡電話通知廠商,如未填寫聯絡電話、聯絡電話有誤或未接聯絡電話,致未於規定期限內至開標現場提出說明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3)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7)221-2425轉202、檢舉傳真電話:(07)291-7080。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本案拆除工程有價廢棄料(廢鐵、廢鋁及廢白鐵等)由得標廠商逕為處理,其殘餘價值為新臺幣3萬元整(以扣除拆解、分類及處理費),本項採定額繳回,單價固定,不因決標金額而調整,且不列入廠商報價,該價款於完成拆除作業後15日內依總價另案繳回。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12年10月27日至112年11月7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分署7樓秘書室出納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工務職安科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100元,郵資35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它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通知廠商於規定期限(30分鐘)內,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於開標現場提出說明。投標廠商未在現場者,當場以標單封上之聯絡電話通知廠商,如未填寫聯絡電話、聯絡電話有誤或未接聯絡電話,致未於規定期限內至開標現場提出說明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3)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7)221-2425轉202、檢舉傳真電話:(07)291-7080。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本案拆除工程有價廢棄料(廢鐵、廢鋁及廢白鐵等)由得標廠商逕為處理,其殘餘價值為新臺幣3萬元整(以扣除拆解、分類及處理費),本項採定額繳回,單價固定,不因決標金額而調整,且不列入廠商報價,該價款於完成拆除作業後15日內依總價另案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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