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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75612
公佈日期 : 2023/11/15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採購案號 : 2381200003
採購名稱 : 石門發電廠112~113年集中採購機組大修機械材料及物品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553566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07,2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2381200003
採購名稱:石門發電廠112~113年集中採購機組大修機械材料及物品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許修維
連絡人電話:(03)4712020#314
傳真號碼:(03)47112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0/23
截止收件日期:2023/10/31
開標日期:2023/11/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82,556 元
Email:u437083@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1,316,72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1,408,890元整。 3、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其餘詳如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採購規範書…等資料。 5、契約期限及增購規定: (一) 本案契約效期為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若契約效期屆滿前,累積訂購金額已達契約金額99%時,本廠得視用料需求辦理結案。 (二) 本案為開口契約,招標文件或契約之項目或數量均為預估,契約內各項目之金額、數量可互為流用,實際需用項目及數量均以本廠通知為準,若於本契約訂購效期屆滿時,未交貨訂購之項目或數量,本廠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擔任何費用,賣方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本案契約結束後以契約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之實際供應數量結算。 (三) 本廠得視用料情形保留於契約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7%以內之權利,惟訂購數量規定仍依本條款第三、(二)款規定辦理。 (四) 每批交貨期限以本廠通知翌日起算30日曆天(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內交貨,每逾期一日曆天按逾期部分不含營業稅之價款1/1000計算逾期違約金。交貨期限之最後截止日如遇假日或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則順延至該休息日後之上班日為履約交貨日 (如遇颱風或地震等天然災害侵襲比照順延辦理) 6、投標廠商需繳交押標金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整,若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抬頭請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7、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8、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其餘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 9、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0、本案承辦人巫佳玲主辦TEL:03-4712020-310。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1,316,72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1,408,890元整。 3、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其餘詳如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採購規範書…等資料。 5、契約期限及增購規定: (一) 本案契約效期為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若契約效期屆滿前,累積訂購金額已達契約金額99%時,本廠得視用料需求辦理結案。 (二) 本案為開口契約,招標文件或契約之項目或數量均為預估,契約內各項目之金額、數量可互為流用,實際需用項目及數量均以本廠通知為準,若於本契約訂購效期屆滿時,未交貨訂購之項目或數量,本廠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擔任何費用,賣方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本案契約結束後以契約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之實際供應數量結算。 (三) 本廠得視用料情形保留於契約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7%以內之權利,惟訂購數量規定仍依本條款第三、(二)款規定辦理。 (四) 每批交貨期限以本廠通知翌日起算30日曆天(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內交貨,每逾期一日曆天按逾期部分不含營業稅之價款1/1000計算逾期違約金。交貨期限之最後截止日如遇假日或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則順延至該休息日後之上班日為履約交貨日 (如遇颱風或地震等天然災害侵襲比照順延辦理) 6、投標廠商需繳交押標金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整,若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抬頭請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7、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8、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其餘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 9、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0、本案承辦人巫佳玲主辦TEL:03-4712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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