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75500
公佈日期 : 2023/11/13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3050105
採購名稱 : 113年度上磺溪、七星公園公廁硬體及冷水坑公廁汙水幹管改善更新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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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Q101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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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8,477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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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50105
採購名稱:113年度上磺溪、七星公園公廁硬體及冷水坑公廁汙水幹管改善更新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思齊
連絡人電話:(02)28613601#510
傳真號碼:(02)286101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0/18
截止收件日期:2023/10/31
開標日期:2023/10/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12,125 元
Email:samchen@ymsnp.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等廠商。(並且未違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2.或符合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2項或同細則第39條規定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凡欲購買之廠商應自112年10月18日起至領標截止期限112年10月31日上午10時整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處(環境維護科)面購(上午08:30時起至下午17:00時止,例假日停售)或郵購(以落地郵戳為憑)投標文件以及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請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為抬頭之郵政匯票寄(送)達本處,並請附回郵郵資郵票72元整,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3年度上磺溪、七星公園公廁硬體及冷水坑公廁汙水幹管改善更新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服務案」招標文件、詳細地址(郵遞區號),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本處行政室收發單位,請於112年10月31日上午9時30分整前以郵遞寄達或以專人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以本處收發單位登錄收件時間為憑)。
(押標金額度):無。
(開標及評審時間地點):112年10月31日上午10時整於本處1樓審圖室辦理資格標開標作業,於112年11月2日下午2時整於本處2樓會議室辦理公開評審作業。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訂有底價,◎非複數決標。
(其他):
一、本案位處山區多雨霧天,請廠商應詳加考量。
二、本案工作內容:
(一) 本案工程預計施作內容:
1. 上磺溪:上磺溪停車場公廁硬體及汙水槽與幹管改善更新;
2. 七星公園:七星公園公廁硬體及汙水幹管改善更新;
3. 冷水坑:冷水坑遊客服務站公廁汙水槽與汙水幹管改善。
(二)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之規定協助業主檢視應辦事項及檢核事項之辦理。
(三)依「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之規定協助業主辦理「公共工程開工管制條件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檢核作業。
(四)其他配合業主需求事項等。
三、若第1次公開徵求結果僅取得1家或2家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並以比、議價方式擇優辦理議價。
四、本案由113年預算支應,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91萬2,125元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凡欲購買之廠商應自112年10月18日起至領標截止期限112年10月31日上午10時整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處(環境維護科)面購(上午08:30時起至下午17:00時止,例假日停售)或郵購(以落地郵戳為憑)投標文件以及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請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為抬頭之郵政匯票寄(送)達本處,並請附回郵郵資郵票72元整,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3年度上磺溪、七星公園公廁硬體及冷水坑公廁汙水幹管改善更新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服務案」招標文件、詳細地址(郵遞區號),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本處行政室收發單位,請於112年10月31日上午9時30分整前以郵遞寄達或以專人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以本處收發單位登錄收件時間為憑)。
(押標金額度):無。
(開標及評審時間地點):112年10月31日上午10時整於本處1樓審圖室辦理資格標開標作業,於112年11月2日下午2時整於本處2樓會議室辦理公開評審作業。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訂有底價,◎非複數決標。
(其他):
一、本案位處山區多雨霧天,請廠商應詳加考量。
二、本案工作內容:
(一) 本案工程預計施作內容:
1. 上磺溪:上磺溪停車場公廁硬體及汙水槽與幹管改善更新;
2. 七星公園:七星公園公廁硬體及汙水幹管改善更新;
3. 冷水坑:冷水坑遊客服務站公廁汙水槽與汙水幹管改善。
(二)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之規定協助業主檢視應辦事項及檢核事項之辦理。
(三)依「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之規定協助業主辦理「公共工程開工管制條件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檢核作業。
(四)其他配合業主需求事項等。
三、若第1次公開徵求結果僅取得1家或2家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並以比、議價方式擇優辦理議價。
四、本案由113年預算支應,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91萬2,125元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