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74902
公佈日期 : 2023/11/14
採購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採購案號 : CYC11304
採購名稱 : 113毒品業務觀護助理員勞務承攬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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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7690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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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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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52,287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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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YC11304
採購名稱:113毒品業務觀護助理員勞務承攬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仲允
連絡人電話:(05)2782601#250
傳真號碼:(05)27784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0/26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06
開標日期:2023/1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21,050 元
Email:tccr43@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廠商於開標前,請先至1樓法警室更換門禁卡片後,搭乘東側電梯至3樓開標室。
(二)領取招標文件:
1.親自領標: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向本署總務科(地址: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 號2樓,電話:(05)2782601轉250)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註明收件者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本招標文件,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總務科」,並請自行計算郵件及回郵之時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三)投標方式及注意事項:
1.廠商於投標前請務必了解本案招標投標須知及契約內容,以避免決標後發生履約糾紛。
2.參加投標之廠商未達法定家數或另有其他原因時,本署得停止開標,或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決標程序注意事項:
1.合於本須知規定之投標廠商最低報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報價廠商減價1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3次。廠商未派員參加比價者,以放棄減價權論。
2.有2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
(1)其比減價格次數已達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3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之。
(2)其比減價格次數未達3次限制者,應由該等廠商再行比減價格1次,以低價者決標。比減後之標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3.廠商得標後放棄得標、拒不簽約、拒繳保證金或拒提供擔保致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者,本署得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第58條規定辦理。
(五)訂定底價方式:
本採購案僅就「管理費及利潤」(不含相關稅捐)訂定底價,廠商亦僅就「管理費及利潤」等(不含相關稅捐)報價。
(六)決標方式:
1.廠商僅就管理費及利潤等(不含相關稅捐)報價,就「管理費及利潤」單項決標。
2.契約總價為決標後,廠商管理費及利潤與機關預列費用合計,並加計5%營業稅。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於開標前,請先至1樓法警室更換門禁卡片後,搭乘東側電梯至3樓開標室。
(二)領取招標文件:
1.親自領標: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向本署總務科(地址: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 號2樓,電話:(05)2782601轉250)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註明收件者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本招標文件,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總務科」,並請自行計算郵件及回郵之時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三)投標方式及注意事項:
1.廠商於投標前請務必了解本案招標投標須知及契約內容,以避免決標後發生履約糾紛。
2.參加投標之廠商未達法定家數或另有其他原因時,本署得停止開標,或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決標程序注意事項:
1.合於本須知規定之投標廠商最低報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報價廠商減價1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3次。廠商未派員參加比價者,以放棄減價權論。
2.有2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
(1)其比減價格次數已達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3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之。
(2)其比減價格次數未達3次限制者,應由該等廠商再行比減價格1次,以低價者決標。比減後之標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3.廠商得標後放棄得標、拒不簽約、拒繳保證金或拒提供擔保致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者,本署得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第58條規定辦理。
(五)訂定底價方式:
本採購案僅就「管理費及利潤」(不含相關稅捐)訂定底價,廠商亦僅就「管理費及利潤」等(不含相關稅捐)報價。
(六)決標方式:
1.廠商僅就管理費及利潤等(不含相關稅捐)報價,就「管理費及利潤」單項決標。
2.契約總價為決標後,廠商管理費及利潤與機關預列費用合計,並加計5%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