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74880
公佈日期 : 2023/11/14
採購單位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採購案號 : 112H22
採購名稱 : 112國1號--花蓮縣鳳林鎮榮昌段新植造林及撫育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82714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1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H22
採購名稱:112國1號--花蓮縣鳳林鎮榮昌段新植造林及撫育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簡維萱
連絡人電話:(03)8325141#241
傳真號碼:(03)834385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09/26
截止收件日期:2023/10/12
開標日期:2023/10/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742,047 元
Email:hapi1130z@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花蓮縣鳳林鎮榮昌段192號等28筆地號土地因火災導致土地裸露,且部份林木受到影響而導致生長不良,爰規劃新植造林及相關撫育作業,新植後之前期撫育期間加強刈草除蔓,並提供更新幼苗健康環境、促進目標樹種生長;希望藉由廠商之專業技術經驗育成形質優良之林木。
2.總經費新台幣 9,742,047元整
3.計畫期間:112年11月起至115年10月底止
4.現場勘查引導時間與集合地點:訂於112年10月4日上9時在萬榮工作站(地址:花蓮縣鳳林鎮森榮里林森路99號,聯絡電話:03-8751704,聯絡人:王興有先生)集合,由工作站派員引導勘查,如不願或不能配合引導勘察者,可自行前往,不另派員引導勘察。得標廠商如無先行現場勘察者,應確實遵循合約規定履約
5.服務建議書請印製1式10份
服務建議書內容應包含:
(1)廠商實績及履約能力:
--公司過去5年承包造林、育林案等林業經營工作等實際經驗(例如:過去曾履約之驗收結算證明書、契約書封面等)。
-- 造林專業領域能力,施工管理及安全維護例如人員組成及相關證照證明等)。
-- 造林履約能力,相關業務之履約情形(例如:存活率、扣款、逾期、違約、工安事件等情形)。
(2)執行規劃之施作能力:
1. 對執行工作內容之瞭解程度,是否符合機關需求。
2. 造林方法之周詳及可行性(包含整地、樹種選擇及配置、促進生長及後續撫育管理措施等)。
3. 過去執行相關案例之經驗與實績,創意或廠商承諾回饋機關之項目。
(3)經費概算編列之合理性:投標廠商請參考投標標價清單所附價項表,並依本招標文件規定與所提內容,於建議書內具體詳列經費明細或報價組成內容。
(4)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且含於標價內之自由回饋項目及其他(自行視需要提供)。
(5)封面:應書明案號名稱、廠商名稱及負責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花蓮縣鳳林鎮榮昌段192號等28筆地號土地因火災導致土地裸露,且部份林木受到影響而導致生長不良,爰規劃新植造林及相關撫育作業,新植後之前期撫育期間加強刈草除蔓,並提供更新幼苗健康環境、促進目標樹種生長;希望藉由廠商之專業技術經驗育成形質優良之林木。
2.總經費新台幣 9,742,047元整
3.計畫期間:112年11月起至115年10月底止
4.現場勘查引導時間與集合地點:訂於112年10月4日上9時在萬榮工作站(地址:花蓮縣鳳林鎮森榮里林森路99號,聯絡電話:03-8751704,聯絡人:王興有先生)集合,由工作站派員引導勘查,如不願或不能配合引導勘察者,可自行前往,不另派員引導勘察。得標廠商如無先行現場勘察者,應確實遵循合約規定履約
5.服務建議書請印製1式10份
服務建議書內容應包含:
(1)廠商實績及履約能力:
--公司過去5年承包造林、育林案等林業經營工作等實際經驗(例如:過去曾履約之驗收結算證明書、契約書封面等)。
-- 造林專業領域能力,施工管理及安全維護例如人員組成及相關證照證明等)。
-- 造林履約能力,相關業務之履約情形(例如:存活率、扣款、逾期、違約、工安事件等情形)。
(2)執行規劃之施作能力:
1. 對執行工作內容之瞭解程度,是否符合機關需求。
2. 造林方法之周詳及可行性(包含整地、樹種選擇及配置、促進生長及後續撫育管理措施等)。
3. 過去執行相關案例之經驗與實績,創意或廠商承諾回饋機關之項目。
(3)經費概算編列之合理性:投標廠商請參考投標標價清單所附價項表,並依本招標文件規定與所提內容,於建議書內具體詳列經費明細或報價組成內容。
(4)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且含於標價內之自由回饋項目及其他(自行視需要提供)。
(5)封面:應書明案號名稱、廠商名稱及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