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73436
公佈日期 : 2023/11/10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21002
採購名稱 : 112-2相關村落(田頭、民靖、竹元、竹林、土庫、內新)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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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6750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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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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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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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1002
採購名稱:112-2相關村落(田頭、民靖、竹元、竹林、土庫、內新)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機關地址:525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1段30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秀茹
連絡人電話:(04)8972001#121
傳真號碼:(04)89702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03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09
開標日期:2023/11/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97,000 元
Email:ntws46@chutang.ch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證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或無欠稅證明。
三、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無須重新領標,但投標時仍須檢附第一次領標證明。**
1、本件工程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請、代繳空氣污染防治費並檢據向本所請領。
2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在30分鐘內(招標機關應依個案性質定之)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聯繫之情形),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4、投標廠商參與本所之標案,對於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應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並確實遵行。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表下載網址:https://www.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
(一)、檢舉:竹塘鄉公所政風室04-8971387(含傳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無須重新領標,但投標時仍須檢附第一次領標證明。**
1、本件工程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請、代繳空氣污染防治費並檢據向本所請領。
2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在30分鐘內(招標機關應依個案性質定之)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聯繫之情形),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4、投標廠商參與本所之標案,對於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應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並確實遵行。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表下載網址:https://www.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
(一)、檢舉:竹塘鄉公所政風室04-8971387(含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