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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73358
公佈日期 : 2023/11/1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採購案號 : te11205700
採購名稱 : 112-114年度智慧號誌設置-臺北市交控設備維護通報管理系統建置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45911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59,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e11205700
採購名稱:112-114年度智慧號誌設置-臺北市交控設備維護通報管理系統建置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鄭薇
連絡人電話:(02)27599741#7217
傳真號碼:(02)275997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0/11
截止收件日期:2023/10/16
開標日期:2023/10/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80,000 元
Email:ax5146@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一 三、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內容: 註記更正公告修正事項為投標文件異動:修正履約期限自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內容: 1.截止投標:112/10/16 17:00 2.開標時間:112/10/17 10:30 3.註記更正公告修正事項為投標文件異動:修正履約期限自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 1.履約保證金: 契約金額10%。(計算至仟元,仟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2.保固保證金: 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3%。(計算至仟元,仟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3.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4.本案業經簽奉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得改採限制性招標。(未達公告改採限制性) 5.「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經公開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選辦法詳閱評選須知,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 50 頁為限,共計 10 份。(最有利標)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7;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0月13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0.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內容: 註記更正公告修正事項為投標文件異動:修正履約期限自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內容: 1.截止投標:112/10/16 17:00 2.開標時間:112/10/17 10:30 3.註記更正公告修正事項為投標文件異動:修正履約期限自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 1.履約保證金: 契約金額10%。(計算至仟元,仟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2.保固保證金: 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3%。(計算至仟元,仟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3.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4.本案業經簽奉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得改採限制性招標。(未達公告改採限制性) 5.「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經公開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選辦法詳閱評選須知,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 50 頁為限,共計 10 份。(最有利標)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7;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0月13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0.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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