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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72904
公佈日期 : 2023/11/09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20094956
採購名稱 : 台17線261k+700至267k+500光纜通道新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6232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0094956
採購名稱:台17線261k+700至267k+500光纜通道新建工程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國彪
連絡人電話:(08)7893456#1109
傳真號碼:(08)78621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09/22
截止收件日期:2023/09/26
開標日期:2023/09/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76,700 元
Email:ckp0810@th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附加說明 :
一、**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全銜為: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四、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網站首頁//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五、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六、四、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七、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八、本局、處檢舉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九、招標順序:(1)廠商及人員資格審查(2)評選委員會(評定最有利標廠商)(3)決標會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全銜為: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四、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網站首頁//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五、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六、四、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七、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八、本局、處檢舉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九、招標順序:(1)廠商及人員資格審查(2)評選委員會(評定最有利標廠商)(3)決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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