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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72855
公佈日期 : 2023/11/0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21019-1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112年至113年臨時性租賃車輛(含駕駛)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29097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1019-1
採購名稱:桃園市政府工務局112年至113年臨時性租賃車輛(含駕駛)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國華先生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6758
傳真號碼:(03)332610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02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07
開標日期:2023/1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00,000 元
Email:071056@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合法設立之公司,並具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 廠商納稅證明 (3) 廠商信用證明 (4)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03-3322101轉6757)陳國華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03-3322101轉6757)陳國華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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