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72643
公佈日期 : 2023/11/09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2-2-454
採購名稱 : 郵政存簿儲金無摺存款/憑金融卡存款存款單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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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31510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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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9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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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2-454
採購名稱:郵政存簿儲金無摺存款/憑金融卡存款存款單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建成
連絡人電話:(02)23921310#2315
傳真號碼:(02)239692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01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07
開標日期:2023/11/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95,800 元
Email:lancer@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外國廠商:
a.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b.本採購是否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
(a)是 (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附加說明 : 交貨期限:分2批平均交貨(每批63,000束)。
第1批:1、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製妥樣稿送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校稿,定稿後如需測試,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測試;如校稿(測試)不合格,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送校稿(測試)。樣稿送校稿(測試)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8,500元違約金。改正次數因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逾2次仍未能改正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該批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
2、得標廠商應於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
起45日內製妥成品並書面通知本公司派員到廠驗收(至少抽驗3箱)。
3、驗收合格次日起10日內,依分批交貨表交貨完畢。
第2批:1、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校稿(測試),得標廠商應於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45日內製妥成品。
2、餘均比照第1批規定辦理。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
1.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產品或勞務投標。
2.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地點: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5室(開標室)
3.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4.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
規格洽詢單位:儲匯處企劃科 電話:(02)23921310-3032
聯絡人:黃彧臻
交貨洽詢單位: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 (02)22171097
聯絡人:張美如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交貨期限:分2批平均交貨(每批63,000束)。
第1批:1、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製妥樣稿送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校稿,定稿後如需測試,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測試;如校稿(測試)不合格,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送校稿(測試)。樣稿送校稿(測試)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8,500元違約金。改正次數因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逾2次仍未能改正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該批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
2、得標廠商應於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
起45日內製妥成品並書面通知本公司派員到廠驗收(至少抽驗3箱)。
3、驗收合格次日起10日內,依分批交貨表交貨完畢。
第2批:1、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校稿(測試),得標廠商應於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45日內製妥成品。
2、餘均比照第1批規定辦理。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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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產品或勞務投標。
2.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地點: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5室(開標室)
3.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4.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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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洽詢單位:儲匯處企劃科 電話:(02)23921310-3032
聯絡人:黃彧臻
交貨洽詢單位: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 (02)22171097
聯絡人:張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