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72160
公佈日期 : 2024/07/22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採購案號 : KM1121016
採購名稱 : 「金門國家公園聚落及景點周邊道路舖面改善工程(開口契約)」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W10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85,53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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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KM1121016
採購名稱:「金門國家公園聚落及景點周邊道路舖面改善工程(開口契約)」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2段46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許忠信
連絡人電話:(082)313150
傳真號碼:(082)31313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0/31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06
開標日期:2023/1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9,825 元
Email:sheen@kmnp.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
2.投標廠商所需資格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本採購案依採購法第49條公開取得「報價單」及以「最低標」決標。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術顧問機構: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
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
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
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
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
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
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
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4)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
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5)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
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
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
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
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者無效。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其受雇
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或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1、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
章。
2、聲明書第十一項,如投標廠商非屬中小企業並應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項目
金額不得少於總標價的30%。
3、投標廠商若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請填具公職人
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本採購案依採購法第49條公開取得「報價單」及以「最低標」決標。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術顧問機構: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
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
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
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
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
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
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
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4)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
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5)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
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
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
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
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者無效。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其受雇
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或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1、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
章。
2、聲明書第十一項,如投標廠商非屬中小企業並應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項目
金額不得少於總標價的30%。
3、投標廠商若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請填具公職人
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