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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69282
公佈日期 : 2023/11/02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採購案號 : 11227011K15
採購名稱 : 112年抄表機及攜帶型印表機專用電池及皮套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1345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0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27011K15
採購名稱:112年抄表機及攜帶型印表機專用電池及皮套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子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洪明祥
連絡人電話:(02)87335796
傳真號碼:(02)873357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09/21
截止收件日期:2023/09/27
開標日期:2023/09/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7,345 元
Email:bear@water.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公司,並具有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080)或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CC0111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或電池批發業(F113110)或電池零售業(F213110)或電池製造業(CC01090)或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010)或五金批發業(F106010)或五金零售業(F206010)或資訊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營業項目之一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李中宇」先生電話:(02)「87335836」。 二、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三、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四、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9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9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及詳細價目表。 六、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七、投標廠商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八、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用該項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人章及匯款帳號至本處辦理押標金退還。 十一、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十二、依「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決標後將於本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採電子簽章製作電子契約副本。投標廠商可先向有關憑證管理中心申請工商或組織團體憑證,並註冊臺北通組織會員,以加速未來辦理時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李中宇」先生電話:(02)「87335836」。 二、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三、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四、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9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9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及詳細價目表。 六、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七、投標廠商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八、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用該項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人章及匯款帳號至本處辦理押標金退還。 十一、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十二、依「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決標後將於本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採電子簽章製作電子契約副本。投標廠商可先向有關憑證管理中心申請工商或組織團體憑證,並註冊臺北通組織會員,以加速未來辦理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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