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68865
公佈日期 : 2023/11/02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採購案號 : 1120030844
採購名稱 : 蘆竹區中隊休息備勤及停車空間整修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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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969277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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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636,914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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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0030844
採購名稱:蘆竹區中隊休息備勤及停車空間整修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蔡先生
連絡人電話:(03)3526354#701
傳真號碼:(03)31184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09/13
截止收件日期:2023/09/25
開標日期:2023/09/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688,487 元
Email:170053@tyemid.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應檢附基本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廠商登記證或設立證明。
(註:廠商就下列三類,依資格擇一類檢附
(1)建築師事務所:
A.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A.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
B.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C.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D.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5.信用證明文件。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 [備註]: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 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第 3
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
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 1 日者以 1 日計;前述日數有不
足 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
明 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3.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 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 98 年 4 月 2 日經商字第 09802406680 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
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 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 「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生效,至委託技術服務工程案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 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備註]: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 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第 3
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
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 1 日者以 1 日計;前述日數有不
足 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
明 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3.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 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 98 年 4 月 2 日經商字第 09802406680 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
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 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 「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生效,至委託技術服務工程案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 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