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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540580
公佈日期 : 2026/04/10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採購案號 : A3E001093
採購名稱 : 布袋港交通船上下岸安全設施改善工程暨風雨走廊興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4389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3E001093
採購名稱:布袋港交通船上下岸安全設施改善工程暨風雨走廊興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金川
連絡人電話:(07)5622106
傳真號碼:(07)53334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0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3/02/10
開標日期:2023/02/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0,214,015 元
Email:T02254@twport.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第一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二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曆天內竣工。 本案相關工程訂有預定完工期程,詳施工說明書特別條款。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投摽文件〕: 一、 工程建議書。 二、 押標金。 三、 工程採購標單。 四、 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五、 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4)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5)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7)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8)切結書1。 餘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工程處設計科,電話07-5622473。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7-5622106。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一)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三)「切結書1」應填投標廠商名稱,並加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供廠商閱覽,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一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二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曆天內竣工。 本案相關工程訂有預定完工期程,詳施工說明書特別條款。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投摽文件〕: 一、 工程建議書。 二、 押標金。 三、 工程採購標單。 四、 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五、 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4)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5)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7)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8)切結書1。 餘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工程處設計科,電話07-5622473。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7-5622106。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一)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三)「切結書1」應填投標廠商名稱,並加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供廠商閱覽,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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