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479532
公佈日期 : 2025/12/11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5-111122
採購名稱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銀行業綜合保險」、「保管箱責任保險」及「黃金保險」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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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34584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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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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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6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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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F5-111122
採購名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銀行業綜合保險」、「保管箱責任保險」及「黃金保險」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開標二科蔡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3497683
傳真號碼:(02)238220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12/07
截止收件日期:2022/12/14
開標日期:2022/12/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140,625 元
Email:bot232@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1)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設立之產物保險公司(2)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臺灣銀行有證據顯示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5.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業營業執照。
6.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附加說明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
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
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
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履約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履約期限】保險期間自民國112年1月1日中午12時起至113年1月1日中午12時止。
8.【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
本案為GF5-111122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11122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11122-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1年11月25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
【第1次修正公告】本案修改投標截止日期及開標時間,並微調本案總預算金額及部分承保項目預算金額,已繕妥第111-210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其餘招標文件規定維持不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
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
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
會下載網址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履約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履約期限】保險期間自民國112年1月1日中午12時起至113年1月1日中午12時止。
8.【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
本案為GF5-111122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11122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11122-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1年11月25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
【第1次修正公告】本案修改投標截止日期及開標時間,並微調本案總預算金額及部分承保項目預算金額,已繕妥第111-210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其餘招標文件規定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