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470093
公佈日期 : 2024/06/28
採購單位 :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20
採購名稱 : 112年新北市瑞芳區新巴士路線委託營運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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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73818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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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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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98,5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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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20
採購名稱:112年新北市瑞芳區新巴士路線委託營運服務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機關地址: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孟珣
連絡人電話:(02)24972250#1407
傳真號碼:(02)2406311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1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2/11/22
開標日期:2022/11/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49,600 元
Email:AM9575@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市區汽車客運業,且營業區域需至少包含本案行經地區,或;
(3) 公路汽車客運與市區汽車客運業兼營遊覽車客運業(應檢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其「營業種類」須載明包含「遊覽車客運業」,或另行補充其他可經營遊覽車客運業之證明文件),或;
(4)遊覽車客運業。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文件費為300元正。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瑞芳區逢甲路82號〈本所1樓秘書室〉
2.郵購:(1)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指名「新北市瑞芳區公所」(2)寫明欲購買招標案件名稱,並於回郵 信封上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3)郵購回郵(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長36*寬28公分),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並原件退回。
3.以電子領標方式: 請鍵入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進入廠商端,點選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之路徑下載標案。
【其他】:
1.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應另附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2.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業務主辦人]經建課劉小姐,電話:02-24972250# 1407 傳真:02-24063112。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 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依採購法第八十五條 之一,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七樓、電話:(02)29603456轉6319。
6.瑞芳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2-24062678
7.法務部廉政署為受理檢舉機關。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一)檢舉電話:0800-286-586。(二)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三)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四)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五)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8.「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文件費為300元正。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瑞芳區逢甲路82號〈本所1樓秘書室〉
2.郵購:(1)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指名「新北市瑞芳區公所」(2)寫明欲購買招標案件名稱,並於回郵 信封上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3)郵購回郵(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長36*寬28公分),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並原件退回。
3.以電子領標方式: 請鍵入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進入廠商端,點選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之路徑下載標案。
【其他】:
1.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應另附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2.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業務主辦人]經建課劉小姐,電話:02-24972250# 1407 傳真:02-24063112。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 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依採購法第八十五條 之一,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七樓、電話:(02)29603456轉6319。
6.瑞芳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2-24062678
7.法務部廉政署為受理檢舉機關。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一)檢舉電話:0800-286-586。(二)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三)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四)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五)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8.「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