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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450883
公佈日期 : 2022/07/2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10601
採購名稱 : 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111學年度學校午餐外訂桶餐/盒餐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33925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601
採購名稱: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111學年度學校午餐外訂桶餐/盒餐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37-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洪淑芬
連絡人電話:(02)25587042#651
傳真號碼:(02)255003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7/04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18
開標日期:2022/07/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770,000 元
Email:hsf0718@stweb.jcjh.tp.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他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採購履約期限: 1.本契約履約期限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實際日期依當年教育局核定111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為期限) 2.供應時間、回收廚餘與餐具、菜單送審等交貨規範詳履約規範說明。 3.得標廠商如經本校午餐供應委員會評估履約情形良好者,本校保留與之依原契約條件及金額辦理後續擴充以2年為限(112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期間預估數量為222,000份(由2家得標廠商分月份輪流供餐),預算單價為70元(內含中央獎勵金金額三章一Q每人(含教職員)每餐10元),故預算金額新臺幣7,770,000元,加計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15,540,000元後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3,310,000元。 二、本案須繳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押標金為新臺幣7萬7,700元整。(標價之1%,標價為7,770,000),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 三、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11年7月18日下午17點00分。※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四、本案開標(廠商資格審查):111年7月19日(二)上午9時30分(地點:本校3樓中會議室)。 五、廠商服務建議書簡報及評選審查日期: 111年7月21日(四)上午10時(地點:本校3樓中會議室)。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111.7.7),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最後釋疑(111.7.14)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採購履約期限: 1.本契約履約期限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實際日期依當年教育局核定111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為期限) 2.供應時間、回收廚餘與餐具、菜單送審等交貨規範詳履約規範說明。 3.得標廠商如經本校午餐供應委員會評估履約情形良好者,本校保留與之依原契約條件及金額辦理後續擴充以2年為限(112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期間預估數量為222,000份(由2家得標廠商分月份輪流供餐),預算單價為70元(內含中央獎勵金金額三章一Q每人(含教職員)每餐10元),故預算金額新臺幣7,770,000元,加計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15,540,000元後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3,310,000元。 二、本案須繳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押標金為新臺幣7萬7,700元整。(標價之1%,標價為7,770,000),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 三、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11年7月18日下午17點00分。※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四、本案開標(廠商資格審查):111年7月19日(二)上午9時30分(地點:本校3樓中會議室)。 五、廠商服務建議書簡報及評選審查日期: 111年7月21日(四)上午10時(地點:本校3樓中會議室)。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111.7.7),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最後釋疑(111.7.14)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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