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442032
公佈日期 : 2024/10/02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採購案號 : 111C40
採購名稱 : 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計畫用地取得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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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256879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8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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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C40
採購名稱: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計畫用地取得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蔡彥文
連絡人電話:(03)4712001#416
傳真號碼:(03)471223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9/2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9/29
開標日期:2022/09/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600,000 元
Email:wenjui@wran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一)投標廠商資格:
1.依法設立登記執業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須具都市計畫相關者) 。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外文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 依法設立登記執業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如設立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開業證書或開業執照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廠商應具有專門技能之合作證明(格式不限,但必須註明辦理「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計畫用地取得」案)
(1)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應檢附與地政士事務所或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合作證明。
(2)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應檢附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合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及地政士事務所或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合作證明。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開標地點]:本局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80萬元
[押標金額度]:免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決標原則]:
█準用最有利標:
1、投標標價在底價內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超過底價,需辦理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 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3、投標文件裝封
※不分段開標:
投標文件含標價清單(或標單) 及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切結書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示: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提出,未提出者以異常相關規定處理。(如投標須知)
6、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7、依據工程會92年07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200276410號函,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徵信機構出具之證明不得為本採購案廠商投標信用證明文件。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局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處:(03)3328888,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 信箱
●相關檔案若無法開啟,請自行上網(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LibreOffice軟體
9/20異動:
1.抽換委託服務說明書(補充及刪除部分條文)
2.抽換廠商估價單(補充營業稅說明)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開標地點]:本局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80萬元
[押標金額度]:免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決標原則]:
█準用最有利標:
1、投標標價在底價內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超過底價,需辦理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 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3、投標文件裝封
※不分段開標:
投標文件含標價清單(或標單) 及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切結書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示: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提出,未提出者以異常相關規定處理。(如投標須知)
6、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7、依據工程會92年07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200276410號函,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徵信機構出具之證明不得為本採購案廠商投標信用證明文件。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局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處:(03)3328888,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 信箱
●相關檔案若無法開啟,請自行上網(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LibreOffice軟體
9/20異動:
1.抽換委託服務說明書(補充及刪除部分條文)
2.抽換廠商估價單(補充營業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