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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95165
公佈日期 : 2022/08/04
採購單位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7141
採購名稱 : 苗栗縣苑裡鎮國道三號交流道通往市區重要道路養護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65424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07,75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7141
採購名稱:苗栗縣苑裡鎮國道三號交流道通往市區重要道路養護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地址: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約僱代理人 賴柏郕
連絡人電話:(037)869499
傳真號碼:(037)8520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7/15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26
開標日期:2022/07/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38,926 元
Email:c35@yuanli.gov.tw
廠商資格 :
其他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結構工程顧問機構(事務所)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合格登記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之【資格審查】文件(影本):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附加說明 :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陳慧如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3.本案評審時間為111年 7月 28日下午2: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評審委員會。原則同日辦理議價(約)。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選委員為傅金鳳委員、謝素玉委員、鍾永坤委員、曾美華委員、王承德委員、鍾朝恭委員、葉志航委員共七人,並由鍾永坤委員擔任召集人,由曾美華委員擔任副召集人。 5.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投標廠商聲明書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陳慧如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3.本案評審時間為111年 7月 28日下午2: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評審委員會。原則同日辦理議價(約)。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選委員為傅金鳳委員、謝素玉委員、鍾永坤委員、曾美華委員、王承德委員、鍾朝恭委員、葉志航委員共七人,並由鍾永坤委員擔任召集人,由曾美華委員擔任副召集人。 5.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投標廠商聲明書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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