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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94021
公佈日期 : 2022/08/02
採購單位 :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1E002
採購名稱 : 烈嶼鄉公所111年度採購割草機35台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72576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E002
採購名稱:烈嶼鄉公所111年度採購割草機35台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地址: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莊羅山
連絡人電話:(082)364508
傳真號碼:(082)36411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30
開標日期:2022/07/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0,000 元
Email:same1192001@mail.kinme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他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具有與本採購財物相關營利項目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三)廠商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納證明、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或金融機構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三、{若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web.pcc.gov.tw)購領}。 四、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暨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清潔隊 電話(082)364508。 五、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六、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2)、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江路3號9樓,02-87897530。 七、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訂於111年7月1日上午10時整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廠商不須到場),本所依據投標廠商資格審查結果,另招開評選會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三、{若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web.pcc.gov.tw)購領}。 四、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暨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清潔隊 電話(082)364508。 五、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六、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2)、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江路3號9樓,02-87897530。 七、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訂於111年7月1日上午10時整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廠商不須到場),本所依據投標廠商資格審查結果,另招開評選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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