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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93829
公佈日期 : 2022/08/02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MGC1070005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沙崙外海第一浮筒及水下蛇管拆除回裝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06919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MGC1070005
採購名稱:111年度沙崙外海第一浮筒及水下蛇管拆除回裝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楊欣茹
連絡人電話:(02)87258311
傳真號碼:(02)878990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28
開標日期:2022/06/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742,385 元
Email:632554@cpc.com.tw
廠商資格 :
其他 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111年6月23日更正公告取消勾選工作說明書14.2.3 3)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或團體意外傷害險或其他由雇主為其員工付費投保之意外傷害險,以承擔意外事故之全部責任。其餘文件未變更。 ※履約期限:本工作施工期限為40工作天(詳工作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承攬並完成下列(1)~(4)項同性質之工作(工程)契約之一,且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9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750萬元,並持有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若完工證明文件無法明確顯示下列(1)~(4)項同性質之工作(工程)契約之一,則廠商應檢附該項工作(工程)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必須能明確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及下列(1)~(4)項同性質之工作(工程)契約之一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 (1)外海卸油設備之水下安裝、維護工作,並檢附具有水下蛇管拆裝實績之證明文件。 (2)外海鑽油平台設備之水下安裝、維護工作。 (3)海底管線鋪設工作。 (4)海底放流管鋪設工作等海事工作或工程。 前述(3)及(4)之海底管線或海底放流管係指卸油或其他流體輸送用途之銲接鋼管,投標廠商若以其他非金屬材質之管線、電纜線等以及管線或電纜線內部或外部保護管鋪設之海事工作或工程之實績投標則將視為不合格。 2.具有相當設備者:廠商須具備下列船具(含航政主管機關規定之船隻配置人力)且航行區域為“沿海”,並於投標時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證件(20噸以上須併附國籍證書);若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但廠商須於投標文件內加附承諾切結書(如工作說明書附件15.5),承諾於開工前可提供前述設備履約,未於投標文件內加附承諾切結書供審者,視為不合格。 (1)工作船:250HP以上鐵殼船一艘,並須持有航政主管機關核發之執照含船舶檢查紀錄(漁船不得投標)。 (2)起重船: 起重機能力需60噸(含)以上(至少1部),並須持有航政主管機關核發之執照含船舶檢查紀錄,起重船長寬須為30公尺×12公尺(含)以上。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11年6月23日更正公告取消勾選工作說明書14.2.3 3)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或團體意外傷害險或其他由雇主為其員工付費投保之意外傷害險,以承擔意外事故之全部責任。其餘文件未變更。 ※履約期限:本工作施工期限為40工作天(詳工作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承攬並完成下列(1)~(4)項同性質之工作(工程)契約之一,且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9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750萬元,並持有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若完工證明文件無法明確顯示下列(1)~(4)項同性質之工作(工程)契約之一,則廠商應檢附該項工作(工程)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必須能明確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及下列(1)~(4)項同性質之工作(工程)契約之一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 (1)外海卸油設備之水下安裝、維護工作,並檢附具有水下蛇管拆裝實績之證明文件。 (2)外海鑽油平台設備之水下安裝、維護工作。 (3)海底管線鋪設工作。 (4)海底放流管鋪設工作等海事工作或工程。 前述(3)及(4)之海底管線或海底放流管係指卸油或其他流體輸送用途之銲接鋼管,投標廠商若以其他非金屬材質之管線、電纜線等以及管線或電纜線內部或外部保護管鋪設之海事工作或工程之實績投標則將視為不合格。 2.具有相當設備者:廠商須具備下列船具(含航政主管機關規定之船隻配置人力)且航行區域為“沿海”,並於投標時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證件(20噸以上須併附國籍證書);若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但廠商須於投標文件內加附承諾切結書(如工作說明書附件15.5),承諾於開工前可提供前述設備履約,未於投標文件內加附承諾切結書供審者,視為不合格。 (1)工作船:250HP以上鐵殼船一艘,並須持有航政主管機關核發之執照含船舶檢查紀錄(漁船不得投標)。 (2)起重船: 起重機能力需60噸(含)以上(至少1部),並須持有航政主管機關核發之執照含船舶檢查紀錄,起重船長寬須為30公尺×12公尺(含)以上。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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