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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93141
公佈日期 : 2022/08/0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採購案號 : S11124111002
採購名稱 : 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5期)-抽揚水站及收集系統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3688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11124111002
採購名稱: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5期)-抽揚水站及收集系統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莫海龍(設施管理科)、周金鄉(工務科)
連絡人電話:(02)25973183#703、201
傳真號碼:(02)259536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1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11
開標日期:2022/07/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1,956,571 元
Email:sso10101@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其他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下列任一項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環境工程或電機工程或機械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 。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環境工程或電機工程或機械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 。 (上述投標廠商資格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附加說明 :
※本案係第3次招標修正部分招標文件,說明如下: (一)修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5期)-抽揚水站及收集系統」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作業說明。 (三)本案第3次公告修正招標文件之作業說明,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重新下載第3次公告之招標文件。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6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7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二.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21,956,571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依本處所提供之詳細表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四.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點) 五.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新臺幣:21,956,571元(含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收集系統營運管理服務工作16,557,320元及本市抽揚水站營運管理服務工作5,399,251元)。(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六.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七.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5%。(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八.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1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1.本契約履約期限自111年7月1日或機關書面通知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履約各分段進度詳契約作業說明及權責分工表。2.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1)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5期)-抽揚水站及收集系統,擴充期間以6個月為上限(期間114年7月~12月),擴充金額以370萬元為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方式辦理)。 (2)上述擴充期間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方式辦理部分,屬一式計價者,依原契約金額計算編列原則調整後擴金額,若原契約無編列原則者,其一式價金按比例調整,但契約已訂明不適用比率增減條件,或其性質與比率增減無關者,不在此限。調整後所有項目皆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詳契約第七條)。 九.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有關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及相關規定事項,詳本採購案評選須知。 十一.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莫海龍(設施管理科) TEL:25973183分機703、FAX:25953624、周金鄉(工務科)TEL :259731833分機201、FAX: 25952572。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係第3次招標修正部分招標文件,說明如下: (一)修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5期)-抽揚水站及收集系統」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作業說明。 (三)本案第3次公告修正招標文件之作業說明,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重新下載第3次公告之招標文件。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6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7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二.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21,956,571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依本處所提供之詳細表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四.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點) 五.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新臺幣:21,956,571元(含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收集系統營運管理服務工作16,557,320元及本市抽揚水站營運管理服務工作5,399,251元)。(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六.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七.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5%。(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八.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1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1.本契約履約期限自111年7月1日或機關書面通知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履約各分段進度詳契約作業說明及權責分工表。2.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1)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5期)-抽揚水站及收集系統,擴充期間以6個月為上限(期間114年7月~12月),擴充金額以370萬元為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方式辦理)。 (2)上述擴充期間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方式辦理部分,屬一式計價者,依原契約金額計算編列原則調整後擴金額,若原契約無編列原則者,其一式價金按比例調整,但契約已訂明不適用比率增減條件,或其性質與比率增減無關者,不在此限。調整後所有項目皆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詳契約第七條)。 九.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有關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及相關規定事項,詳本採購案評選須知。 十一.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莫海龍(設施管理科) TEL:25973183分機703、FAX:25953624、周金鄉(工務科)TEL :259731833分機201、FAX: 2595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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