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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91702
公佈日期 : 2022/07/28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C11A03156
採購名稱 : 智慧行車輔助系統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589931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59,999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A03156
採購名稱:智慧行車輔助系統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資訊處數位科技維運中心網路組徐威
連絡人電話:(02)25363001#8140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7/2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26
開標日期:2022/07/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60,000 元
Email:rachel@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其他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 轉8445王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 段48 巷7 號4 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 日者以1 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 捷運淡水信義線中山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A. 播放主機2臺。 B. 1KAV不斷電系統1臺。 C. 23.8吋(1920*1080)以上顯示器2臺。 D. 影音與控制訊號延伸器2組。 E. 41U機櫃1臺。 2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另本案提供電子投標請多加利用,以減少疫情期間外出投遞標封。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1.刪除原規格表、項次2、網路交換器,後續項次編號依序修正。 2.規格表、項次5(原項次為6)、機櫃、子項次4.由”數位式溫度計之有將顯示數值傳回指定介面或裝置之功能”,修正為”數位式溫度計”。 3.規格表、項次5(原項次為6)、機櫃、子項次5.須附智慧型機架PDU調整為機架型電源排插,並刪除原規格需含遠端控制模組及用電量顯示之功能。 4.規格說明書及詳細價目表相關內容配合前述說明修正。 (九)本次更正屬修正後第1次招標,若本次開標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 轉8445王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 段48 巷7 號4 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 日者以1 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 捷運淡水信義線中山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A. 播放主機2臺。 B. 1KAV不斷電系統1臺。 C. 23.8吋(1920*1080)以上顯示器2臺。 D. 影音與控制訊號延伸器2組。 E. 41U機櫃1臺。 2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另本案提供電子投標請多加利用,以減少疫情期間外出投遞標封。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1.刪除原規格表、項次2、網路交換器,後續項次編號依序修正。 2.規格表、項次5(原項次為6)、機櫃、子項次4.由”數位式溫度計之有將顯示數值傳回指定介面或裝置之功能”,修正為”數位式溫度計”。 3.規格表、項次5(原項次為6)、機櫃、子項次5.須附智慧型機架PDU調整為機架型電源排插,並刪除原規格需含遠端控制模組及用電量顯示之功能。 4.規格說明書及詳細價目表相關內容配合前述說明修正。 (九)本次更正屬修正後第1次招標,若本次開標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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