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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91677
公佈日期 : 2022/07/28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AEC1113003
採購名稱 : OSIsoft PI系統軟體維護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28790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3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EC1113003
採購名稱:OSIsoft PI系統軟體維護服務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黃霙淇
連絡人電話:(02)87258308
傳真號碼:(02)878990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11
開標日期:2022/07/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704,400 元
Email:632538@cpc.com.tw
廠商資格 :
其他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
※基本資格(續):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允許維護本案標的物之原廠授權證明文件,例如美國OSIsoft公司在台灣地區PI系列產品之代理權(Teaming Agreement)、美國OSIsoft公司PI系統軟體之經銷授權、或其軟體維護授權等。亦可以「原廠軟體維護證明承諾書」(格式如契約附件(七)17.(2))暫代,並於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補足。 (2)曾承攬本案主要標的工具軟體 OSIsoft PI 系統建置或維護工作,由採購機關(構)開具全部或階段工作期程之完工或驗收證明文件,如證明文件之名稱未清楚表示上述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程(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上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已接受並完成美國OSIsoft公司PI系列產品專業訓練課程之證明。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提出廠商與中國大陸地區關係之切結書(詳如契約附件(七)17.(1))。 --------------------------------------------------------------------- ※附加說明: 1. 本案工作地點:台灣中油總公司資訊處(台北市松仁路3號)。 2. 本案履約期限:自本公司指定開工日起為期兩年。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10429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基本資格(續):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允許維護本案標的物之原廠授權證明文件,例如美國OSIsoft公司在台灣地區PI系列產品之代理權(Teaming Agreement)、美國OSIsoft公司PI系統軟體之經銷授權、或其軟體維護授權等。亦可以「原廠軟體維護證明承諾書」(格式如契約附件(七)17.(2))暫代,並於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補足。 (2)曾承攬本案主要標的工具軟體 OSIsoft PI 系統建置或維護工作,由採購機關(構)開具全部或階段工作期程之完工或驗收證明文件,如證明文件之名稱未清楚表示上述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程(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上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已接受並完成美國OSIsoft公司PI系列產品專業訓練課程之證明。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提出廠商與中國大陸地區關係之切結書(詳如契約附件(七)17.(1))。 --------------------------------------------------------------------- ※附加說明: 1. 本案工作地點:台灣中油總公司資訊處(台北市松仁路3號)。 2. 本案履約期限:自本公司指定開工日起為期兩年。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10429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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