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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9810
公佈日期 : 2022/07/26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採購案號 : 2551100024
採購名稱 : 大甲溪發電廠天輪#5機、馬鞍壩、后里前池取水口撈汙機採購含安裝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15017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0,304,2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2551100024
採購名稱:大甲溪發電廠天輪#5機、馬鞍壩、后里前池取水口撈汙機採購含安裝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地址: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孫昱廷
連絡人電話:(04)25941574#6031
傳真號碼:(04)259424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3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04
開標日期:2022/07/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425,000 元
Email:u515888@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他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1.曾承攬水輪發電機水門攔汙設備更新之工程驗收或完工證明。 2.曾設計製造、販售安裝具鏟耙、抓取複合功能之攔汙柵撈汙機,並持有公家機關或私人機構核發之驗收或完工證明或買賣之交貨證明文件,內容需含購買者、設備型號及設計生產國家等。 3.撈汙機須為市面上販售之套裝產品(須有型錄或網站可供查詢),不得為改拼裝及實驗性質,除非為規範說明書五、(二)10之情況,則依此項補述執行。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8,5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8,500,000元。 3.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4.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5.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 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 (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9.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0.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11.履約期限: (一)交貨期限:乙方自決標日次日起 300 日曆天內,完成 八、廠驗項目內容並依詳細價目表一、二、三之設備備品除外交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如因疫情之影響造成交貨延遲,需檢具事證 以書面向甲方提出說明 ,由甲方審核認定後 訂定延長 交貨期限至多45日曆天 。 (二) 安裝期限: 1.本案依六、二安裝地點分三次安裝,其開工日期由甲方通知,每個安裝地點自開工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其所有項目安裝、測試含甲方審查時間及舊機拆除,並達本規範說明書八、所訂定標準。 2.乙方須於甲方通知開工日正式開工,並提出開工報告表;於竣工時,提出竣工報告表。 (三)系統維護 安裝之設備 交貨期限: 於第三次安裝竣工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四)備品交貨期限: 於第三次安裝竣工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五) 維護操作教育訓練 於第三次安裝竣工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為本廠員工完成辦理完整之維護操作訓練並提供講義,且不得少於4小時。 12.配合防疫,投標廠商進入本廠前請配戴口罩由大門保全專人量測體溫,並出示完成COVID-19三劑疫苗接種證明或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者,始得依本廠門禁管理規定進入本廠參與投開標作業。 13.本次更正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依規定延長等標期。(異動招標文件: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綜合封)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8,5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8,500,000元。 3.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4.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5.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 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 (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9.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0.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11.履約期限: (一)交貨期限:乙方自決標日次日起 300 日曆天內,完成 八、廠驗項目內容並依詳細價目表一、二、三之設備備品除外交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如因疫情之影響造成交貨延遲,需檢具事證 以書面向甲方提出說明 ,由甲方審核認定後 訂定延長 交貨期限至多45日曆天 。 (二) 安裝期限: 1.本案依六、二安裝地點分三次安裝,其開工日期由甲方通知,每個安裝地點自開工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其所有項目安裝、測試含甲方審查時間及舊機拆除,並達本規範說明書八、所訂定標準。 2.乙方須於甲方通知開工日正式開工,並提出開工報告表;於竣工時,提出竣工報告表。 (三)系統維護 安裝之設備 交貨期限: 於第三次安裝竣工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四)備品交貨期限: 於第三次安裝竣工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五) 維護操作教育訓練 於第三次安裝竣工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為本廠員工完成辦理完整之維護操作訓練並提供講義,且不得少於4小時。 12.配合防疫,投標廠商進入本廠前請配戴口罩由大門保全專人量測體溫,並出示完成COVID-19三劑疫苗接種證明或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者,始得依本廠門禁管理規定進入本廠參與投開標作業。 13.本次更正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依規定延長等標期。(異動招標文件: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綜合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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