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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9587
公佈日期 : 2022/07/25
採購單位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採購案號 : 111036
採購名稱 : 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校園租稅教育導讀」租稅宣導活動書籍採購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70257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84,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36
採購名稱: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校園租稅教育導讀」租稅宣導活動書籍採購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機關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蔣姮羽
連絡人電話:(04)23051111#8678
傳真號碼:(04)2305044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27
開標日期:2022/06/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90,000 元
Email:NB01464@ntbca.gov.tw
廠商資格 :
其他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構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登記資料代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另公司執照亦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如僅附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未附具證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或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111年6月27日下午5時30分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機關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9樓)領取【聯絡人:蔣小姐,電話:(04)23051111#8678】。 2.郵遞領取:廠商應附回郵大型信封領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領取「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校園租稅教育導讀」租稅宣導活動書籍採購委外服務案(案號:111036)」之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得經政府點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標單費用:免費。 (二)投標廠商之應填寫及置入標封之投標資料除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外,另須檢附資料如下: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廠商應填具本文件相關內容並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2.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報價應詳閱全部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並詳為估算其標價,以本機關「投標標價清單」報價並依式清晰填寫;總價小寫與大寫不同時以大寫為準,金額若有塗改務必加蓋公司章或負責人章(金額若有塗改未加蓋公司章或負責人章,或使用鉛筆填寫者,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標價清單內務必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並不得於內另附條件(附有條件者,視同無附加)。 3.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應逐項填寫並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本文件之第9項、第10項及第13項漏未填寫者,廠商如有出席代表者應當場澄清;未出席者,由機關於會後洽廠商澄清。 4.同意書。 5.企劃書書面1式8份(含樣書):依需求規範規定製作。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111年6月27日下午5時30分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機關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9樓)領取【聯絡人:蔣小姐,電話:(04)23051111#8678】。 2.郵遞領取:廠商應附回郵大型信封領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領取「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校園租稅教育導讀」租稅宣導活動書籍採購委外服務案(案號:111036)」之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得經政府點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標單費用:免費。 (二)投標廠商之應填寫及置入標封之投標資料除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外,另須檢附資料如下: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廠商應填具本文件相關內容並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2.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報價應詳閱全部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並詳為估算其標價,以本機關「投標標價清單」報價並依式清晰填寫;總價小寫與大寫不同時以大寫為準,金額若有塗改務必加蓋公司章或負責人章(金額若有塗改未加蓋公司章或負責人章,或使用鉛筆填寫者,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標價清單內務必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並不得於內另附條件(附有條件者,視同無附加)。 3.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應逐項填寫並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本文件之第9項、第10項及第13項漏未填寫者,廠商如有出席代表者應當場澄清;未出席者,由機關於會後洽廠商澄清。 4.同意書。 5.企劃書書面1式8份(含樣書):依需求規範規定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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