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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9221
公佈日期 : 2022/07/25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採購案號 : CN-111-130902-01-04
採購名稱 : 「烏山頭水庫溢洪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58696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N-111-130902-01-04
採購名稱:「烏山頭水庫溢洪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機關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余姿瑩
連絡人電話:(06)2200622#253
傳真號碼:(06)22454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01
開標日期:2022/07/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41,000 元
Email:purpleguppytw2014@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其他 1.廠商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土木技師事務所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人員資格: (1)、計劃主持人須為土木或水利工程技師。 (2)、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其專業須包含土木或水利之項目。 (3)、參與本案之監造技師1人、監造主管1人與監造工程師1人(監造工程師須具有效合格品管人員證書,監造服務期間應在工地專職執行職務,不得跨越其他標案),其專業須包含土木或水利等項目。(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3.其他應附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附加說明 :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0元 【履約地點】台南市中西區、官田區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土木技師事務所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人員資格: (1)、計劃主持人須為土木或水利工程技師。 (2)、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其專業須包含土木或水利之項目。 (3)、參與本案之監造技師1人、監造主管1人與監造工程師1人(監造工程師須具有效合格品管人員證書,監造服務期間應在工地專職執行職務,不得跨越其他標案),其專業須包含土木或水利等項目。(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3.其他應附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機關文件費20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其他】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設計股收件】,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投標文件不合格。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 新臺幣 250,000元。 6.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附件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7.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8.本工程係採跨期預算支應,如於履約中如因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0元 【履約地點】台南市中西區、官田區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土木技師事務所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人員資格: (1)、計劃主持人須為土木或水利工程技師。 (2)、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其專業須包含土木或水利之項目。 (3)、參與本案之監造技師1人、監造主管1人與監造工程師1人(監造工程師須具有效合格品管人員證書,監造服務期間應在工地專職執行職務,不得跨越其他標案),其專業須包含土木或水利等項目。(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3.其他應附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機關文件費20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其他】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設計股收件】,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投標文件不合格。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 新臺幣 250,000元。 6.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附件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7.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8.本工程係採跨期預算支應,如於履約中如因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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