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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9051
公佈日期 : 2022/07/25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10624-1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林口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二期擴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78731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624-1
採購名稱:新北市林口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二期擴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小姐/水利局89232300分機1117 江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60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7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05
開標日期:2022/07/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9,650,000 元
Email:AQ617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其他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資格】 1.(1)甲等綜合營造業,或;(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第2資格】 1.(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或得以從事廢(污)水處理之業務者。且2.投標廠商曾完成淨水廠或污水廠或現地處理設施(礫間)代操作經驗者。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一)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20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含開工前準備、施工、單體及系統試車、辦理90日曆天污水試車及完成功能測試)。另取得環保機關核發許可後,乙方次日起展開三年試運轉操作維護管理工作。詳如本採購案工程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二)另試運轉操作維護工作分為前期移交接管階段(以下簡稱第一階段)工作及試運轉階段(以下簡稱第二階段)工作。預估第一階段為1個月,預計自機關通知移交接管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惟實際時程應依機關通知廠商之時程為準。第二階段廠商自取得環保機關核發許可後,次日起展開3年試運轉操作維護管理工作,提供每日24小時之操作維護及管理服務。詳如本採購案試運轉操作維護工作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設施科) 江先生,電話為:(02)89232300分機1117。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一)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20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含開工前準備、施工、單體及系統試車、辦理90日曆天污水試車及完成功能測試)。另取得環保機關核發許可後,乙方次日起展開三年試運轉操作維護管理工作。詳如本採購案工程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二)另試運轉操作維護工作分為前期移交接管階段(以下簡稱第一階段)工作及試運轉階段(以下簡稱第二階段)工作。預估第一階段為1個月,預計自機關通知移交接管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惟實際時程應依機關通知廠商之時程為準。第二階段廠商自取得環保機關核發許可後,次日起展開3年試運轉操作維護管理工作,提供每日24小時之操作維護及管理服務。詳如本採購案試運轉操作維護工作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設施科) 江先生,電話為:(02)89232300分機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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