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388853
公佈日期 : 2022/07/22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採購案號 : FYH1110210
採購名稱 : 復健科空氣品質改善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77163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7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FYH1110210
採購名稱:復健科空氣品質改善案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明鳳
連絡人電話:(04)25271180#2357
傳真號碼:(04)252022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7/07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12
開標日期:2022/07/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7,900 元
Email:lindaa@fyh.mohw.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他 如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總務室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20%)。 (2)請領標廠商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資訊/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下載標案(電子領標)。 2.人工領取: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3.郵遞發售: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附大型之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售相關文件後,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4.有關廠商資格文件,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文揭示,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檢附於投標文件中,以利辦理廠商資格審查。 5.使用單位聯絡人復健科張啟軒組長04-25271180-3103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總務室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20%)。 (2)請領標廠商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資訊/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下載標案(電子領標)。 2.人工領取: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3.郵遞發售: (1)每份工本費200元整。 (2)請附大型之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售相關文件後,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4.有關廠商資格文件,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文揭示,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檢附於投標文件中,以利辦理廠商資格審查。 5.使用單位聯絡人復健科張啟軒組長04-25271180-3103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