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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8185
公佈日期 : 2022/07/22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404
採購名稱 : 彰化縣竹塘鄉111年度水利設施疏濬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98995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8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404
採購名稱:彰化縣竹塘鄉111年度水利設施疏濬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機關地址:525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1段30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蕭洧成
連絡人電話:(04)8972001#115
傳真號碼:(04)89702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7/14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21
開標日期:2022/07/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0,000 元
Email:ntws44@ems.chutang.gov.tw
廠商資格 :
其他 依法登記開業的相關行業或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應檢附證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或無欠稅證明。 三、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第1項 預算詳細表及單價分析表更新項目名稱、預算書內容調整、單價分析表內容調整、預算詳細表數量調整。 第2項 招標文件「投標標價估價單(空白標單)」更新詳細表及單價分析表項目名稱、 招標文件「投標標價估價單(空白標單)」更新單價分析表。 復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8月4日(88)工程企字第8810727號函略以: 「流(廢)標後修改招標文件內容或變更投標廠商資格重行招標者,原則上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及為避免「政府採購法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六之(七):「流標或廢標後大幅修改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卻仍依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以第二次招標處理。」故本案仍沿用第6次招標第1次公告辦理,等標期與廠商家數規定皆與第1次公告相同。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無須重新領標,但投標時仍須檢附第一次領標證明。** 1、本案為開口契約,標單數量為預估數量僅供報價依據,契約金額為40萬元不隨決標金額改變,各工項之結算數量係依實作數量為準不受預估數量限制。 2、本件工程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請、代繳空氣污染防治費並檢據向本所請領。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5、投標廠商參與本所之標案,對於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應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並確實遵行。 6、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7、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表下載網址:https://www.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 (一)、檢舉:竹塘鄉公所政風室04-8971387(含傳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第1項 預算詳細表及單價分析表更新項目名稱、預算書內容調整、單價分析表內容調整、預算詳細表數量調整。 第2項 招標文件「投標標價估價單(空白標單)」更新詳細表及單價分析表項目名稱、 招標文件「投標標價估價單(空白標單)」更新單價分析表。 復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8月4日(88)工程企字第8810727號函略以: 「流(廢)標後修改招標文件內容或變更投標廠商資格重行招標者,原則上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及為避免「政府採購法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六之(七):「流標或廢標後大幅修改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卻仍依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以第二次招標處理。」故本案仍沿用第6次招標第1次公告辦理,等標期與廠商家數規定皆與第1次公告相同。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無須重新領標,但投標時仍須檢附第一次領標證明。** 1、本案為開口契約,標單數量為預估數量僅供報價依據,契約金額為40萬元不隨決標金額改變,各工項之結算數量係依實作數量為準不受預估數量限制。 2、本件工程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請、代繳空氣污染防治費並檢據向本所請領。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5、投標廠商參與本所之標案,對於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應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並確實遵行。 6、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7、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表下載網址:https://www.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 (一)、檢舉:竹塘鄉公所政風室04-8971387(含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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