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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5110
公佈日期 : 2022/07/20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1061
採購名稱 : 衛武營特區智慧路邊停車開單暨停車費代收委託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1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61
採購名稱:衛武營特區智慧路邊停車開單暨停車費代收委託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紀世宗
連絡人電話:(07)2299825分機355
傳真號碼:(07)229984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02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9
開標日期:2022/05/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306,585 元
Email:jasongi@kcg.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資訊服務相關(即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四)服務建議書。廠商應依投標標的(衛一區、衛二區)分別製作對應之服務建議書(不得合併為乙份)。 (五)報價單(兼切結書)及投標標價清單。 (六)押標金繳納憑據。
附加說明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業已公告預算(預估需用)金額,投標廠商報價金額不得高於本採購預算金額,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本案112年度至116年度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七)本採購採複數決標(分衛一區、衛二區分項決標)。本機關保留項目選擇之組合權利,開標順序依序為衛一區、衛二區,各投標廠商投標項目數(廠商得衛一區及衛二區皆投標)及決標項目數不限。 (八)本採購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廠商應依投標標的分別製作對應之服務建議書,不得合併為乙份;每投標標的對應檢附之服務建議書份數為16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九)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十)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契約書第11條第9款第3目罰則及第12條保險之規定;工作說明書修正第4條第1項第1款第2目之規定,並一併修正招標文件契約書及工作說明書電子檔文件。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業已公告預算(預估需用)金額,投標廠商報價金額不得高於本採購預算金額,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本案112年度至116年度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七)本採購採複數決標(分衛一區、衛二區分項決標)。本機關保留項目選擇之組合權利,開標順序依序為衛一區、衛二區,各投標廠商投標項目數(廠商得衛一區及衛二區皆投標)及決標項目數不限。 (八)本採購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廠商應依投標標的分別製作對應之服務建議書,不得合併為乙份;每投標標的對應檢附之服務建議書份數為16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九)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十)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契約書第11條第9款第3目罰則及第12條保險之規定;工作說明書修正第4條第1項第1款第2目之規定,並一併修正招標文件契約書及工作說明書電子檔文件。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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