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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5107
公佈日期 : 2022/07/2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10524B
採購名稱 : 藤寮坑溝水環境營造工程(第2期)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07634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424,96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524B
採購名稱:藤寮坑溝水環境營造工程(第2期)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採購處鄒先生/羅小姐(分機4787)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7648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16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24
開標日期:2022/05/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16,192 元
Email:am524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或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 更正公告-不延標>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1年5月13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 A.招標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及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內容增加「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或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B.新增公開文件:整體計畫之規劃報告:「新北市生態河川營造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新北市生態河川營造規劃:1冊。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 4.請原已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次日起15日以前完成基本設計,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及其附件。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羅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478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 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 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 更正公告-不延標>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1年5月13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 A.招標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及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內容增加「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或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B.新增公開文件:整體計畫之規劃報告:「新北市生態河川營造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新北市生態河川營造規劃:1冊。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 4.請原已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次日起15日以前完成基本設計,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及其附件。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羅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478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 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 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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