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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3139
公佈日期 : 2022/07/15
採購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採購案號 : tym11104-21
採購名稱 : 111-113年清潔及傳送勞務委外承攬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1917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8,494,092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ym11104-21
採購名稱:111-113年清潔及傳送勞務委外承攬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洪憲修
連絡人電話:(03)3384889分機1515
傳真號碼:(03)33815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02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21
開標日期:2022/06/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9,338,092 元
Email:p896@tyvh.gov.tw
廠商資格 :
1.公司登記:其營業項目(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列有與採購標的相關者,如建築物清潔服務、人力派遣業等。 2.廠商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等,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並檢附以共同投標者,請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及切結書等相關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交證明或所得稅繳交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納證明文件影本。 三、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第1次更正公告,修訂以下事項: 1.補具價金結構表。 2.修訂履約規範工作時間(與契約規範同)。 3.修訂履約規範附錄三。 五、第2次更正公告,修訂以下事項: 1.修訂招標文件投標對象及決標原則。 2.修訂契約驗收(查驗)條款。 3.修訂工作規範,刪除不得異議字樣及部分用詞修訂。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等,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並檢附以共同投標者,請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及切結書等相關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交證明或所得稅繳交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納證明文件影本。 三、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第1次更正公告,修訂以下事項: 1.補具價金結構表。 2.修訂履約規範工作時間(與契約規範同)。 3.修訂履約規範附錄三。 五、第2次更正公告,修訂以下事項: 1.修訂招標文件投標對象及決標原則。 2.修訂契約驗收(查驗)條款。 3.修訂工作規範,刪除不得異議字樣及部分用詞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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