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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3085
公佈日期 : 2022/07/15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11B030
採購名稱 : 臺中市市定古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修復再利用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84937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1B030
採購名稱:臺中市市定古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修復再利用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郭道林
連絡人電話:(04)25150855#103
傳真號碼:(04)2524477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7/04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13
開標日期:2022/07/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9,500,000 元
Email:ktlo@fores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他 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良情形者,並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一)、工地負責人,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1.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並載於工作報告書中(檢附影本資料)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須檢附結業證書影本)。(二)傳統匠師:大木作、小木作、泥作及瓦作匠師(須檢附名錄影本等),並須檢附曾參與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並載於工作報告書中(檢附影本資料):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四~十二頁,以上若有空白頁亦需檢附)、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押標金、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
附加說明 :
一、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如發生機關所在地因天然災害或因故有停止上班之情事,其截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開標時間。 四、本處檢舉電話:政風室04-25245205、傳真:04-2524916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如發生機關所在地因天然災害或因故有停止上班之情事,其截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開標時間。 四、本處檢舉電話:政風室04-25245205、傳真:04-2524916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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