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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2696
公佈日期 : 2022/07/1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6-049
採購名稱 : 普忠里防災教室活動隔間牆及投影設備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09096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6-049
採購名稱:普忠里防災教室活動隔間牆及投影設備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機關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娟娟;民政課 涂美容#4392
連絡人電話:(03)4271801#6008
傳真號碼:(03)42791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7/0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14
開標日期:2022/07/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45,300 元
Email:10012894@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 本案採總價含稅最低標決標。 2. 有關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 履約地點:中壢區公所指定之場所 4. 有關履約標的業務請聯絡民政課 涂美容(03)4271801#4392。 5. 履約期限: 本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普忠里防災教室完成安裝測試,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6.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萬2,000元。廠商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7. 其他規定詳如投標須知、合約書及廠商具領投標資料明細表列文件。 8. 中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中壢區環北路三八○號、電話(03)4228331傳真號碼:(03)4265523。 9.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 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10. 其他說明:基於合理的備標成本及等標期,廠商應被認為已取得了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法令、天候條件及機關負責提供之現場數據等,並於投標前已完成該資料之檢查。 11.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12. 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13. 本案為市府補助案,需俟市府補助款核撥後,再行付款予廠商,請自行衡酌。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 本案採總價含稅最低標決標。 2. 有關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 履約地點:中壢區公所指定之場所 4. 有關履約標的業務請聯絡民政課 涂美容(03)4271801#4392。 5. 履約期限: 本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普忠里防災教室完成安裝測試,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6.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萬2,000元。廠商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7. 其他規定詳如投標須知、合約書及廠商具領投標資料明細表列文件。 8. 中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中壢區環北路三八○號、電話(03)4228331傳真號碼:(03)4265523。 9.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 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10. 其他說明:基於合理的備標成本及等標期,廠商應被認為已取得了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法令、天候條件及機關負責提供之現場數據等,並於投標前已完成該資料之檢查。 11.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12. 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13. 本案為市府補助案,需俟市府補助款核撥後,再行付款予廠商,請自行衡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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