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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2626
公佈日期 : 2022/07/15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採購案號 : TNCFD1119914
採購名稱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度消防衣帽櫃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5109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19,1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NCFD1119914
採購名稱: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度消防衣帽櫃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冠豪
連絡人電話:(06)2975119#2156
傳真號碼:(06)29552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9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04
開標日期:2022/07/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40,000 元
Email:qq660051@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他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對象或廠商。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使用,可至「全國商工行證人口網,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查詢列印)。 (二)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三)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投標廠商若未檢附本項資料,允許於開標時補正;未檢附或未補正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委託代理授權書(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六)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新台幣8萬元。 (七)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八)公務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除揭露表可於開標時決標前提出如 無表內情形免附) (九)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正本(未檢附者,本局得以空表審查) (十)標單正本。 (十一)估價單正本。 (十二)初步設計草圖。
附加說明 :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當場補正完成。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永華秘書室),電話: (06)297-5119*2156,傳真: (06)295-5204,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898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最有利標方式決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取得後續受評選之資格。 5、本案評選會議之日期、時間及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6、如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請洽秘書室 承辦人 羅博翰科員 06-2975119 分機2113。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當場補正完成。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永華秘書室),電話: (06)297-5119*2156,傳真: (06)295-5204,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898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最有利標方式決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取得後續受評選之資格。 5、本案評選會議之日期、時間及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6、如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請洽秘書室 承辦人 羅博翰科員 06-2975119 分機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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