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382372
公佈日期 : 2022/07/14
採購單位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6-08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冬山鄉清潔隊人員工作服及相關配備1批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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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90523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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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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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6-08
採購名稱:111年度冬山鄉清潔隊人員工作服及相關配備1批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地址:269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先生
連絡人電話:(03)9591105#162
傳真號碼:(03)95929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1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20
開標日期:2022/06/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7,500 元
Email:dungshan@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他
凡國內合法登記﹙須有承包本採購標的項目者,並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非拒絕往來廠商(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營業項目及代碼:成衣業C306010、服飾品製造業C307010、製鞋業CK010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104110、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02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204110、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02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另應檢附企劃書1式6份。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逕向本所財政課繳交文件工本費,再掣據向本所秘書室領取書面招標文件【紙本招標文件1份】)。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0,0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之廠商由本所另函或電話通知參與評審後,再函請(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惟投標廠商仍須經評審過程,並符合合格門檻(滿分100分,平均總評分在70分以上之序位第一,且經出席評審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優勝廠商,始取得議價資格。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詳本案契約第七條)。
5.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本案契約第三條)。
6.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未明定需繳納保固保證金者則免)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本案契約第五條)。
7.驗收:廠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完成履約日前或完成履約當日,將完成履約日期書面通知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為7日)內會同廠商,依據契約核對完成履約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完成履約(詳本案契約第十二條)。
8.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4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逕向本所財政課繳交文件工本費,再掣據向本所秘書室領取書面招標文件【紙本招標文件1份】)。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0,0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之廠商由本所另函或電話通知參與評審後,再函請(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惟投標廠商仍須經評審過程,並符合合格門檻(滿分100分,平均總評分在70分以上之序位第一,且經出席評審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優勝廠商,始取得議價資格。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詳本案契約第七條)。
5.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本案契約第三條)。
6.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未明定需繳納保固保證金者則免)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本案契約第五條)。
7.驗收:廠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完成履約日前或完成履約當日,將完成履約日期書面通知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為7日)內會同廠商,依據契約核對完成履約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完成履約(詳本案契約第十二條)。
8.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4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