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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2175
公佈日期 : 2022/07/14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採購案號 : L0211P2045V
採購名稱 : 新富站月台增設電梯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31131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1P2045V
採購名稱:新富站月台增設電梯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履約李先生(#9687)/招標黃小姐(#4900)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分機4900
傳真號碼:(02)233132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05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17
開標日期:2022/05/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40,000 元
Email:0078020@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如下: 有效期限之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如下所示: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a.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b.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c.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本局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d.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罰款,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每次以14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e.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7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f.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2、履約地點: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13鄰新明街730號對面(新富車站)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李先生02-23815226#9687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如下所示: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a.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立約商向本局提出具體規劃及基本設計方案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b.細部設計階段:本局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報告,並依本局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c.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本局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d.各項工作經本局審查,立約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罰款,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每次以14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e.其他立約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7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f.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2、履約地點: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13鄰新明街730號對面(新富車站)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李先生02-23815226#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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