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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2140
公佈日期 : 2022/07/14
採購單位 :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採購案號 : 11100151
採購名稱 : 111年度財政資訊中心個人電腦及資訊設備委外維護(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10265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0151
採購名稱:111年度財政資訊中心個人電腦及資訊設備委外維護(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碧桃
連絡人電話:(02)27631833#1289
傳真號碼:(02)2763009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7/06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13
開標日期:2022/07/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41,033 元
Email:N108031@fia.gov.tw
廠商資格 :
其他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乙份(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另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四)及(五)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資格摘要: (三)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註: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勾選本項者,請依GPA第3條規定,妥適考量本須知第16點之勾選)。 (四)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註: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勾選本項者,請依GPA第3條規定,妥適考量本須知第16點之勾選) (五)承諾書:投標廠商同意依「111年度財政資訊中心個人電腦及資訊設備委外維護(服務)案」需求規格書第三章管理需求之第二節重要查核要項、交付項目及相關規範之規定,於決標次日起14工作天內,提供具有主機(HP)及柯達(Kodak)公司原廠於本案合約期間有效簽署之授權服務證明文件,或提出本案主機機房資訊設備(HP)及中高速掃描機(Kodak)之原廠或其在臺分公司、在臺代理商或經銷商對本案設備之技術支援及零組件供應承諾書。 二、領標時間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邀標)日起至截標日時止,請於辦公時間內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秘書室以無記名方式領取。 2.通信領標:請自行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並計算郵遞時程,郵寄財 部財政資訊中心(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47號),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及案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領標截止日時止,得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資格摘要: (三)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註: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勾選本項者,請依GPA第3條規定,妥適考量本須知第16點之勾選)。 (四)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註: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勾選本項者,請依GPA第3條規定,妥適考量本須知第16點之勾選) (五)承諾書:投標廠商同意依「111年度財政資訊中心個人電腦及資訊設備委外維護(服務)案」需求規格書第三章管理需求之第二節重要查核要項、交付項目及相關規範之規定,於決標次日起14工作天內,提供具有主機(HP)及柯達(Kodak)公司原廠於本案合約期間有效簽署之授權服務證明文件,或提出本案主機機房資訊設備(HP)及中高速掃描機(Kodak)之原廠或其在臺分公司、在臺代理商或經銷商對本案設備之技術支援及零組件供應承諾書。 二、領標時間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邀標)日起至截標日時止,請於辦公時間內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47號)7樓秘書室以無記名方式領取。 2.通信領標:請自行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並計算郵遞時程,郵寄財 部財政資訊中心(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47號),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及案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領標截止日時止,得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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