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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1558
公佈日期 : 2022/07/1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1201
採購名稱 : 桃園市大園區111年度環境生態教育及智慧節電宣導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2855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1201
採購名稱:桃園市大園區111年度環境生態教育及智慧節電宣導活動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需求單位:簡小姐;採購單位:劉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867703#209
傳真號碼:(03)385356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28
開標日期:2022/06/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72,000 元
Email:10031590@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其他 (一) 廠商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旅行業或相關行業,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 廠商信用證明。 4. 服務建議書1式8份。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如對事涉履約事項(如工作需求或施工/履約項目等)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需求單位秘書室簡小姐(3867703轉209)查詢。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三、有關解約、異議及申訴、罰則等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若認為本採購案有違反法令,致 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1.對於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2.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次日起十日內。 3.對於採購之過程、結果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日起十日內。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 四、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五、開標時建請投標廠商在場,如未能參加開標或未攜帶符合前述規定之委託代理授權書,因而喪失減價、重行比價或其他有關之權益時,即視同放棄。 六、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應颱風等天然災變機關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如對事涉履約事項(如工作需求或施工/履約項目等)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需求單位秘書室簡小姐(3867703轉209)查詢。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三、有關解約、異議及申訴、罰則等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若認為本採購案有違反法令,致 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1.對於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2.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次日起十日內。 3.對於採購之過程、結果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日起十日內。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 四、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五、開標時建請投標廠商在場,如未能參加開標或未攜帶符合前述規定之委託代理授權書,因而喪失減價、重行比價或其他有關之權益時,即視同放棄。 六、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應颱風等天然災變機關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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