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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1448
公佈日期 : 2022/07/13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採購案號 : NU211106150568
採購名稱 : 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試務資料印製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08237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3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U211106150568
採購名稱: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試務資料印製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採購組黃小姐;進修推廣學院胡小姐
連絡人電話:(02)77491111#1958;5838
傳真號碼:(02)236363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27
開標日期:2022/06/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50,000 元
Email:chloehuang@ntnu.edu.tw
廠商資格 :
其他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校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請勿檢附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本校於截止收件後,依廠商所提送之企劃書(1式6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審,按評審結果通知廠商依序辦理議價,未被擇選者,本校以傳真通知。(詳評審須知) (二)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本校交付履約項目1、2、5、6之檔案(預計於決標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交付)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完成製作及套印。 2.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 3 個工作天內提送履約項目 3、4 之樣本,供本校以讀卡設備讀取測試,並於本校通知測試通過次日起 5 個工作天內依本校提供之檔案完成製作及套印。如樣本測試未通過,廠商應於本校通知測試結果次日起 3 個工作天內提送修正後樣本供本校複測,修正以 1 次為上限,若超過上限則自本校通知複測結果次日起依本契約第 14條之規定計罰逾期違約金。 3.履約項目 7-9 預定於 111 年 7 月 30 日至 111 年 8 月 7 日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日期如有變更依本校通知為準,履約項目 9影印機設備需於租用前 1 日入闈場定位並完成安裝設定)。 4.本案若因疫情等因素致使考試延期舉行,廠商應依本校通知辦理;若因疫情等因素致使考試無法舉行,本校將提前通知,廠商於接獲本校通知時,本契約即終止或解除。 (三)本案如有需求及規格內容問題,請洽進修推廣學院胡小姐 電話:(02)7749583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本校於截止收件後,依廠商所提送之企劃書(1式6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審,按評審結果通知廠商依序辦理議價,未被擇選者,本校以傳真通知。(詳評審須知) (二)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本校交付履約項目1、2、5、6之檔案(預計於決標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交付)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完成製作及套印。 2.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 3 個工作天內提送履約項目 3、4 之樣本,供本校以讀卡設備讀取測試,並於本校通知測試通過次日起 5 個工作天內依本校提供之檔案完成製作及套印。如樣本測試未通過,廠商應於本校通知測試結果次日起 3 個工作天內提送修正後樣本供本校複測,修正以 1 次為上限,若超過上限則自本校通知複測結果次日起依本契約第 14條之規定計罰逾期違約金。 3.履約項目 7-9 預定於 111 年 7 月 30 日至 111 年 8 月 7 日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日期如有變更依本校通知為準,履約項目 9影印機設備需於租用前 1 日入闈場定位並完成安裝設定)。 4.本案若因疫情等因素致使考試延期舉行,廠商應依本校通知辦理;若因疫情等因素致使考試無法舉行,本校將提前通知,廠商於接獲本校通知時,本契約即終止或解除。 (三)本案如有需求及規格內容問題,請洽進修推廣學院胡小姐 電話:(02)7749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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