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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1198
公佈日期 : 2022/07/1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10512-2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捷運建設計畫宣導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32194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512-2
採購名稱:111年度捷運建設計畫宣導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林宛如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030分機112
傳真號碼:(03)33220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17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30
開標日期:2022/05/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124,500 元
Email:80021449@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基本資格:(滿足下述任一資格者,即可投標) 1.營利事業單位。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二) 投標相關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詳如投標文件審查表) 1.一般證件影本: 公司或行號: i.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ii.廠商納稅證明。 iii.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後續擴充】: (1)擴充內容:機關得視業務需求及得標廠商執行契約成效,經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後續擴充期間及金額:自本案履約期滿日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擴充金額用罄為止,2者以先屆者為準;擴充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200萬元。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增加,其單價不予調整。 (3)本案部分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如未獲立法機關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秘書室(03-3322030分機112)林宛如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後續擴充】: (1)擴充內容:機關得視業務需求及得標廠商執行契約成效,經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後續擴充期間及金額:自本案履約期滿日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擴充金額用罄為止,2者以先屆者為準;擴充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200萬元。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增加,其單價不予調整。 (3)本案部分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如未獲立法機關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秘書室(03-3322030分機112)林宛如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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