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380838
公佈日期 : 2022/07/1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A0605
採購名稱 : 龍潭區公所婦幼館戶外兒童遊戲場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963431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7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A0605
採購名稱:龍潭區公所婦幼館戶外兒童遊戲場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碧桃
連絡人電話:(03)4793070#1205
傳真號碼:(03)489444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7/04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06
開標日期:2022/07/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60,061 元
Email:10022337@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其他 (一)基本資格(以下資格擇一即可) 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3.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電子領標憑據(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土木包工業登記證(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7)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電子領標憑據(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7)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3.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電子領標憑據(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793070#3312,杜小姐。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另為使開標程序順利進行並提升開標效率,建請廠商優減及比減價每次報價時間盡量在5分鐘內。 (5)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6)開工前應檢附:施工品質計畫書(含施工進度表、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分配表、品管人員對工程之材料及施工程序之檢驗查核計劃表、工地安全衛生設施安置計劃圖)經本所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不得因本項規定要求延長工期。 (7)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40日曆天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1年 9月30日。(詳如契約第7條規定) ******************更正事項******************* 1.刪除本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誤植之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即本案不需檢附押標金繳納憑據。 2.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11年7月6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延至111年7月7日上午9時,故一併修改外標封、投標須知等文件之截標開標時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793070#3312,杜小姐。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另為使開標程序順利進行並提升開標效率,建請廠商優減及比減價每次報價時間盡量在5分鐘內。 (5)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6)開工前應檢附:施工品質計畫書(含施工進度表、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分配表、品管人員對工程之材料及施工程序之檢驗查核計劃表、工地安全衛生設施安置計劃圖)經本所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不得因本項規定要求延長工期。 (7)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40日曆天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1年 9月30日。(詳如契約第7條規定) ******************更正事項******************* 1.刪除本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誤植之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即本案不需檢附押標金繳納憑據。 2.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11年7月6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延至111年7月7日上午9時,故一併修改外標封、投標須知等文件之截標開標時間。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