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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0579
公佈日期 : 2022/07/12
採購單位 : 屏東縣立泰武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twjh1110704
採購名稱 : 111學年住宿生早晚餐副食品食材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895379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wjh1110704
採購名稱:111學年住宿生早晚餐副食品食材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立泰武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921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總務主任
連絡人電話:(08)7831025#14
傳真號碼:(08)78305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7/04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11
開標日期:2022/07/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15,000 元
Email:chien6310@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其他 (一) 本案之投標廠商資格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營業項目可執行標的物之廠商(詳如資格審查及評選須知)。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經濟部公告:98年0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及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所稱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本採購係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辦理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議價。 2.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逕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3. 原住民廠商須檢附目的事業機關核發之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內)。[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4.如遇颱風天、或宣佈放假日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當日,不另通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本採購係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辦理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議價。 2.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逕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3. 原住民廠商須檢附目的事業機關核發之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內)。[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4.如遇颱風天、或宣佈放假日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當日,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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