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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0444
公佈日期 : 2022/07/12
採購單位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1-D023-018
採購名稱 : 花蓮分行屋頂防水及設備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0193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1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D023-018
採購名稱:花蓮分行屋頂防水及設備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賴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3483143
傳真號碼:(02)238315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16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22
開標日期:2022/06/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274,752 元
Email:120779@landbank.com.tw
廠商資格 :
其他 綜合營造業、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廠商於得標後應覓得經本行認可之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及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為協力廠商。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工程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356號。 [工程內容]:依照本案工程契約附件之工程設計圖、施工說明書及相關文件所定。 [履約保證] : 新臺幣827,000元。 [疑問及解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總務處營繕科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本行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本案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險單繳納押標金。 2、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文件及政府採購法規定。 3、本行政風處地址:台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電話:02-2371-4572 ,傳真:02-2331-0902 4、為提升採購效率,倘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時,第二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縮短等標期限及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廢標時如依原招標文件重新辦理招標時,亦同。 5、廠商如需現場勘估,請預先與本行花蓮分行嚴襄理聯絡約定領勘,聯絡電話:03-8312601分機30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工程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356號。 [工程內容]:依照本案工程契約附件之工程設計圖、施工說明書及相關文件所定。 [履約保證] : 新臺幣827,000元。 [疑問及解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總務處營繕科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本行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本案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險單繳納押標金。 2、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文件及政府採購法規定。 3、本行政風處地址:台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電話:02-2371-4572 ,傳真:02-2331-0902 4、為提升採購效率,倘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時,第二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縮短等標期限及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廢標時如依原招標文件重新辦理招標時,亦同。 5、廠商如需現場勘估,請預先與本行花蓮分行嚴襄理聯絡約定領勘,聯絡電話:03-8312601分機30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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