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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0394
公佈日期 : 2022/07/12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1D113P001
採購名稱 : 「東山服務區服務中心屋頂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1)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96820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6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D113P001
採購名稱:「東山服務區服務中心屋頂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1)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鍾育正
連絡人電話:(06)6856126分機3214
傳真號碼:(06)68551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05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25
開標日期:2022/05/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72,168 元
Email:a64189@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1、政府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未受停業處分者。 2、完納最近一期稅金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有簽准,倘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擬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書面報價或企畫書之廠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擬請鈞長同意成立預算,並同意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本案預算金額。 二.應提送證件: 1. 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 2. 電子領標憑據(非電子領標者免) 3. 廠商登記或證明文件 3.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 技師執業執照。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註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註2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 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納稅證明) 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建築師事務所請提供所得稅繳納證明。 5. 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8. 技術服務招標書指定之證件(或影本):規定應檢附之證書、會員證、執業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等文件者。 9. (1)無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切結書、(2)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切結書1或切結書2、(3)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4)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10. 授權書(得裝入本封內或於開標當場提出,負責人親自參與開標或不授權出席開標者不需填寫) 11. 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 12. 報價單(納入評選項目者,請附於技術服務建議書內) 13. 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有簽准,倘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擬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書面報價或企畫書之廠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擬請鈞長同意成立預算,並同意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本案預算金額。 二.應提送證件: 1. 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 2. 電子領標憑據(非電子領標者免) 3. 廠商登記或證明文件 3.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 技師執業執照。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註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註2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 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納稅證明) 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建築師事務所請提供所得稅繳納證明。 5. 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 6. 信用證明文件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8. 技術服務招標書指定之證件(或影本):規定應檢附之證書、會員證、執業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等文件者。 9. (1)無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切結書、(2)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切結書1或切結書2、(3)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4)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10. 授權書(得裝入本封內或於開標當場提出,負責人親自參與開標或不授權出席開標者不需填寫) 11. 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 12. 報價單(納入評選項目者,請附於技術服務建議書內) 13. 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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