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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0392
公佈日期 : 2022/07/12
採購單位 :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採購案號 : matsuhb1110315
採購名稱 : 109年度獎助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南竿住宿式長照機構100床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753711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515,879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matsuhb1110315
採購名稱:109年度獎助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南竿住宿式長照機構100床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機關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吳寶玉
連絡人電話:(0836)22095分機8830
傳真號碼:(0836)232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6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28
開標日期:2022/04/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524,141 元
Email:duffey53@matsuhb.gov.tw
廠商資格 :
(一)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建築師開業證書(2)建築師證書(3)投標廠商當年度公會會員證(4)納稅證明文件(5)信用證明。 (二)基本資料文件正本:(1)投標廠商聲明書(2)切結書1、2(3)未受懲戒處分切結書(4)電子領標憑證(紙本)。
附加說明 :
[開標時間及地點]:111年4月29日下午15時於本局2樓會議室開標資格審查。 [評選會議]:會議時間及地點待開標後另函文通知。 [其他]: 1.評選會議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評選時間另通知,餘詳投標須知。 2.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3.得標廠商合約書應以本縣財政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4.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5.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統一編號、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如未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為不合格標。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開標2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逾期限者不予受理,重大情形不在此限。 5.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6.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草稿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7.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一項所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款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8.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法令遭主管機關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開標時間及地點]:111年4月29日下午15時於本局2樓會議室開標資格審查。 [評選會議]:會議時間及地點待開標後另函文通知。 [其他]: 1.評選會議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評選時間另通知,餘詳投標須知。 2.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3.得標廠商合約書應以本縣財政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4.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5.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統一編號、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如未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為不合格標。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開標2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逾期限者不予受理,重大情形不在此限。 5.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6.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草稿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7.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一項所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款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8.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法令遭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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