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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80042
公佈日期 : 2022/07/12
採購單位 : 彰化縣芳苑鄉建新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1110708
採購名稱 : 建新國小「111年度補助改善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194472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708
採購名稱:建新國小「111年度補助改善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傢俱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建新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528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8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游智信
連絡人電話:(04)8862328#104
傳真號碼:(04)886124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7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08
開標日期:2022/07/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66,000 元
Email:y3s.tw@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其他 廠商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等,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業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前款證明,廠商得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 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 投標廠商所填具之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十八、 其他須知: (一)、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 (三)、 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四)、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 本採購採公開徵求設計企劃,投標時請檢附設計圖說,以作為評選依據。本採購因教師宿舍空間(教師房間、客廳、廚房)與設備裝設安置,需符現場規劃及使用需求,廠商請實際至本校教師宿舍空間實地會勘、丈量,以利設計。會勘場地請事先與本校總務處聯繫,聯絡電話:總務處04-8862328轉104。(現場勘查切結書需讓本校與勘者簽名後放入資格封內投標。) (六)、 系統櫥櫃之設計與施作之分項,需載明尺寸及檢附設計圖說,並詳列製作單價分析表(教師房間、客廳、廚房)。採購物品若為制式商品,需載明品牌、型號、規格,並檢附產品型錄於投標文件。 (七)、 請廠商準備企畫書及設計圖說一式4份,供評選委員參閱。投標廠商得簡報10分鐘,供評審委員參考。 (八)、 本次採購優勝廠商評定方式:採序位法。 (九)、 本次採購施工含舊有損壞設施拆除,廢棄物搬運及整潔工作。 (十)、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6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但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而已在招標文件內註明諸如「或同等品」字樣者,不在此限。 (十一)、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 (十二)、 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十八、 其他須知: (一)、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 (三)、 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四)、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 本採購採公開徵求設計企劃,投標時請檢附設計圖說,以作為評選依據。本採購因教師宿舍空間(教師房間、客廳、廚房)與設備裝設安置,需符現場規劃及使用需求,廠商請實際至本校教師宿舍空間實地會勘、丈量,以利設計。會勘場地請事先與本校總務處聯繫,聯絡電話:總務處04-8862328轉104。(現場勘查切結書需讓本校與勘者簽名後放入資格封內投標。) (六)、 系統櫥櫃之設計與施作之分項,需載明尺寸及檢附設計圖說,並詳列製作單價分析表(教師房間、客廳、廚房)。採購物品若為制式商品,需載明品牌、型號、規格,並檢附產品型錄於投標文件。 (七)、 請廠商準備企畫書及設計圖說一式4份,供評選委員參閱。投標廠商得簡報10分鐘,供評審委員參考。 (八)、 本次採購優勝廠商評定方式:採序位法。 (九)、 本次採購施工含舊有損壞設施拆除,廢棄物搬運及整潔工作。 (十)、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6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但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而已在招標文件內註明諸如「或同等品」字樣者,不在此限。 (十一)、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 (十二)、 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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