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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78650
公佈日期 : 2022/07/08
採購單位 :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6-046
採購名稱 : 中壢區莒光公園遊戲場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0635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15,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6-046
採購名稱:中壢區莒光公園遊戲場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機關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葉碧翎;公園管理課 林碧欣分機3106
連絡人電話:(03)4271801#6007
傳真號碼:(03)42791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29
截止收件日期:2022/07/07
開標日期:2022/07/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25,000 元
Email:10020073@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他 3.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營業項目有「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或批發業、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6.有效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檢附)。
附加說明 :
第一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新廠商資格摘要、投標須知。 第二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新本工程案技術服務(設計、監造)案號。 1. 本案採總價含稅最低標決標。 2. 有關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 履約地點:桃園巿中壢區。 4. 有關施工標的業務請聯絡4271801公園管理課 林碧欣分機3106。 5. 履約期限:本所通知開工日起75日曆天,詳契約第 7 條。 6.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萬元整廠商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7. 其他說明:基於合理的備標成本及等標期,廠商應被認為已取得了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法令、天候條件及機關負責提供之現場數據等,並於投標前已完成該資料之檢查 8. 其他規定詳如投標須知、合約書及廠商具領投標資料明細表列文件。 9.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10. 中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中壢區環北路三八○號、電話(03)4228331傳真號碼:(03)4265523。 11.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12. 「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一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新廠商資格摘要、投標須知。 第二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新本工程案技術服務(設計、監造)案號。 1. 本案採總價含稅最低標決標。 2. 有關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 履約地點:桃園巿中壢區。 4. 有關施工標的業務請聯絡4271801公園管理課 林碧欣分機3106。 5. 履約期限:本所通知開工日起75日曆天,詳契約第 7 條。 6.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萬元整廠商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7. 其他說明:基於合理的備標成本及等標期,廠商應被認為已取得了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法令、天候條件及機關負責提供之現場數據等,並於投標前已完成該資料之檢查 8. 其他規定詳如投標須知、合約書及廠商具領投標資料明細表列文件。 9.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10. 中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中壢區環北路三八○號、電話(03)4228331傳真號碼:(03)4265523。 11.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12. 「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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